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高龄老人补

2022-04-25 11:40:22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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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高

龄老人补贴制度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10]111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10.25 【实施日期】2010.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011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老年人是一个需要特殊关怀和照顾的群体,搞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省从2005年开始实施《老年人优待办法》以来,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氛围日益浓厚。为进一步搞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省政府决定从2010101日起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为全省80周岁以上老人按月发放生活保健补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 1 / 2








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落实配套资金,不折不扣地把这项惠民政

策落实到位,让广大老年人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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