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本级生育津贴奖励假补发操作指南

2023-04-02 12:09:18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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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奖励假补发操作指南



为尽快落实《浙江省人口计划条例》修订版文件要求,省中心针对符合享受生育奖励假的女职工进行了初筛,并将各单位初筛人员名单在智慧医保网厅“生育津贴奖励假补发”模块进行挂网展示,自2022920日起,请各单位经办人按照以下操作指南提示,完成相关人员生育津贴奖励假补发信息填报,操作指南如下:

1单位经办人登陆“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单位登陆,输入账号密码后进入单位网厅。选择“更多服务”





2点击“网上经办”模块展开下拉选项框,选择“生育津贴奖励假补发”模块进行办理




3进入模块后,点击查询,系统将展示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奖励假补发(20211125(含)日产假尚未结束)的职工以及职工生育信息。单位经办人须与列表内职工针对“生育时间”“生育类型”“胎儿数”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须向职工了解当时生育的孩次信息即当时生产的婴儿在其家庭所有现有子女中的排列顺序(一孩、二孩)确认后填写至“孩次”栏内。全部填写完成后进行保存。信息将上传至医保部门进行核算补发。



4、针对待补发总人数,可通过页面调整进行展示





5、待补发人员名单可直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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