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清国子监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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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清国子监的管理制度



2011 教育学院 教育管理专业 刘璇



国子监:简称“国学”,中国封建时代的最高学府。我国唐代设立的管理中央官学的教育行政机构,是我国最早的专门管理教育行政机构。明清时代仅设国子监为教育管理机关,兼俱国子学性质。1905年设学部,国子监遂废。

国子监是朝廷培养官吏的场所,教师是培养合格官吏的桥梁与纽带。明清政府对教师的管理 十分严格。首先,对教师统一的聘任标准。要求教师对上竭忠老成,对监生要以身作则 对教事要严立课程用心讲解,以臻成效。如果教师在工作中怠惰失职,以致使监生有戾 规矩 者,举觉到官,定有责罚。明统治者认为祭酒、司业为表率之务选天下学明行修 重,海内所向慕,士大夫所依归,足以师表一代,名盖一时者。其次,加强对教师的业务 考核 和思想监督。根据教师对经书的掌握程度和讲解水平决定其职位的升降。国子监通过严格审 查老师讲义,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控制。王夫之说: 每值讲之前一日,具讲义稿呈内阁及勋爵和经筵者阅订,有痴句,则批驳令自改正。改已, 复编呈之。虽至再三必改定,乃缮写一本呈。

这种对教师的监督审核制度,在明代已成定制,到清代的顺治、乾隆年间更为严格。比如乾 隆曾敕谕国子监祭酒、司业等说:夫端学术,育贤才,厥惟师儒之功,正身心,修德业,以为国家用,诸生其可弗勉哉! ”

他要求教师严督诸生尽心训诲身体力行以身先之。国子监的学生通称监生。明清太学,对监生的管理非常严格。为了训练和管理监生,单独设 丞一职,纠察师生言行,监丞对学生不仅有审判权,而且还有执行刑罚的权力。尤其是明代,对监生惩罚极严极重,刑罚种类有痛决、充军、吏役、枷镣终身、饿死、自缢、枭首示 众等。另外,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向老师请教问题,必跪而请授,否则送绳愆厅记之。这种严酷的监规,学生不仅要遵守,还要熟记勿忘,否则不是以礼法惩办,就是监禁绝食,非背 讫监规不得支馔。明清国子监对学生进行严密的思想控制。比如明代国子监规定,监生务必恪守规矩,工农 贾皆可言之一切军民利病,惟生员不可建言。清代的《卧碑文》对学生思想钳束尤严。其 目的就是为培养安分守己循规蹈矩的所谓良吏,以服务其专制政体。在悠悠二千年的岁月中,太学随我国封建王朝的更迭而兴衰起伏。始于汉,历经隋唐,一直延续到明清的太学,最后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寿终正寝,被新式学堂所取代。客观地讲,太学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高等学府,它对人才的培养做出过积极贡献,而且也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做了多方面的探索。尽管这些探索有精华,亦有糟粕,有成功,也有失败。但无论是成功的经验,抑或是失败的教训,对我们今天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优化教教学机制等方面均有 一定的借鉴意义。

国子监是中国古代的教育管理机构和最高学府。也称国学或国子学。在监读书的主徒被称为监生、太学生或国子生。国子监始建于公元276年西晋时代,时称国子学,隋朝政为国子监。明清国子监兼具国家教育管理机构和最高学府的双重性质。明代设北京国子监和南京国子监,主管监务人员称为祭酒,监生可以选任六品以下官员。清代国子监沿袭明代体制,设六堂为讲肄之所穴堂讲师,极一时之选。后来逐步衰退,成了科举制的附庸。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学部,国子监遂度。为了培养封建社会的文武之才,使之能出入将相,安定社稷,历代统治者都注重对国子监的管理,总管监务的头领要由当代学行卓异之名儒充当,对生徒的资格、来源和名额都有严格的规定,教学上,规定四书或五经为必读之书,还颁行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如考试升降制厦和放假制度等。

明清两朝的国子监,兼国家教育管理机构和最高学府的职能于一体,是考察这一时期高等教育藏书与利用的主离对象。 国子监的旅书机构 .1368,朱元璋灭元,在南京称帝,是为明太祖。明太祖初定金陵时 (1365),改应天府为国子学,至洪武十五年设北京国子监。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于是将北京国子监改为京师国子监,以归国子监为南京国子监。因此,明朝国子监有南北两所。

国子监位于北京安定门内国子监街(原名成贤街),是我国元、明、清三朝国家管理教育的最高行政机构和国家设立的最高学府。国子监始建于元大德十年(1306年),以后又扩建,占地100多亩。其大门为三开间,上挂写有“集贤门”的竖匾,门内东西两侧有井亭。二门上挂写有“太学”的竖匾,门内左为鼓亭,右为钟亭。二门内有一琉璃牌坊,阳面上刻“圜桥教泽”,阴面上刻“学海节观”,坊内左右为琉璃瓦重檐碑亭。再往里有一重要建筑——辟雍,它是国子监的中心建筑,是北京“六大宫殿”之一。辟雍建成于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是我国现存惟一的古代学堂,是皇帝临雍讲学的场所。辟雍是一座正方型的殿宇,四角攒尖顶,重檐黄瓦,四面开门,外边有周廊环绕。殿内为窿彩绘天花顶,设置龙椅、龙屏等皇家器具,以供皇帝临雍讲学之用。辟雍四周环以园池碧水,称为圜水,四座石桥通往辟雍四门,构成“辟雍泮水”之制,以喻天圆地方、传流教化之意。辟雍建成后,乾隆帝曾在此讲过《大学》、《孝经》,每次讲解一章,王公大臣和国子监的学生跪在圜水边听讲。这种仪式,一般在每年的二、八月举行。临雍盛典,道光、嘉庆帝还举行过,后来诸帝就逐渐淡忘了。

国子监也称作国学、国子学,“言学以国子名,所谓国之贵游子弟学焉”。西晋武帝咸宁四年 278年),针对晋初太学生“既多猥杂”,为了“殊其士庶,异其贵贱”,故于太学之外另设国子学。北齐改为国子寺,隋炀帝改为国子监。唐宋时,国子监作为国家教育管理机构,总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等。元代设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也称国子监。明清国子监兼具国家教育管理机构和最高学府两重性质。明朝国子监规模宏大,分南北两监,一座在南京,一座在北京。南监建于1365年,本称国子学,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称国子监。它规模尤其盛大,“延袤十里,灯火相辉。规制之备,人文之盛,自有成均,未之尝闻也。”北监于明永乐元年正式建立。清朝国子监沿袭明制,“设六堂为讲肄之所”。清雍正后有所发展,经费增加,校舍扩充。清乾隆初年,对国子监制度作了改革,增加了明经、治事科八股,监生肄业期满叙用也得到保障。清道光末年,国子监开始衰落。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学部,国子监于是废弃了。

国子监总管监务的官员称祭酒。下设的教官名称和编制数量历代不同。

国子监祭酒是个清贵的京官。京官中,官居从四品而掌印的,只有祭酒一人,而其工作却颇为清闲,额外收入十分有限。据汪曾祺先生的散文《国子监》描述,每月逢一、六日,国子监祭酒上班,去了之后,当差的在门口喝一声短道,沏上一碗盖碗茶,到彝伦堂上坐上一阵,给学生出出题目,看看卷子;初一、十五带着学生上大成殿磕


头。此外,简直没有什么事情。清朝时,还有两桩特殊任务:一是每年十月初一,率领属官到午门去领来年的黄历;一是遇到日蚀、月蚀,穿了素服到礼部和太常寺去“救护”。

清朝初期,高珩、王士禛曾任国子监祭酒。高珩(16121697年),字葱佩,号念东,晚年自号紫霞道人。清顺治初年,高珩由翰林院检讨升任国子监祭酒,一干就是3年,后因受到洪承畴的赏识,才被提拔为秘书院侍读学士。王士禛在《池北偶谈·谈异五·六丁》中道出事情原委:“祭酒,旧不一二年辄迁去,春秋丁祭无过四者。顺治中,淄川高念东侍郎(珩)为祭酒,久不迁。一日至阁,洪文襄(承畴)戏谓曰:高先生可谓五丁开山矣。高笑对曰:无妨六丁六甲。果三年始迁去。”王士禛(16341711年),字子真,又字贻上,号阮亭,又号渔洋山人,世称王渔洋。王士禛于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十二月迁任国子监祭酒,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十月离任,升任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讲学士,时间长达4年。王士禛为此感叹:“予在成均,迄四载始迁少詹。……此官清简,实宜恬静。”他还就高珩与洪承畴关于祭酒升迁之言谈,戏作了一首诗,诗曰:“嘉话曾闻役六丁,任教人笑钝司成。六丁今日还加二,始信前贤畏后生。”毕道远(18101889年),字仲任,号东河,清咸丰六年(1856年)任丙辰补行辛亥乙卯科广西主考时,曾代理过国子监祭酒。此外,明初博山人王让曾任过国子监的学录,明末桓台人王象艮曾任过国子监典簿。

在国子监读书的生徒称监生、太学生或国子生。历朝历代对入学生徒的资格、来源和名额都有不同的规定。唐“国子学生三百人,以文武三品以上子孙、若从二品以上曾孙、及勋官二品县公、京官四品带三品勋封之子为之”宋朝“国子生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孙为之”。明朝规定“凡国学生员,一品至九品文武官员子孙弟侄,年一十二岁以上者充补,以一百名为额。民间俊秀年一十五岁以上,能通四书大义,愿入国学者,中书省闻奏入学以五十名额。由此得知,学生来源分为官生和民生两大类。官生指一品到七品官的子弟和外国留学生,称为荫监。民生基本有三类:一类是由地方学校按规定选送的学生,一类是科举考试落榜后愿意入国子监读书的学生,还有一类是自己出钱出物买到监生资格的学生,分别称为举监、贡监和例监。清朝监生身份品级与明朝差不多,但成分更为复杂,生徒有贡生也有监生。贡生有6种,分别是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监生有4种,分别是恩监、荫监、优监、例监。其中例监、例贡可以用钱买。

监生可以在监内寄宿,发给膏火,供给膳食,享有免役权利。明朝监生的生活待遇较为优厚。除了政府“广为号舍以居之,厚其衣食而养之”外,明太祖朱元璋还钦定监生统一服装,逢节令赐以“节钱”;有家眷的特许带家入学,每月支粮6斗。有时皇帝还特赐布帛给家长或妻子。例如,洪武十二年赐诸生父母帛各4匹。洪武三十年,赐监生家属每人2尺夏布。

国子监的主要教材是《四书五经大全》、《性理大全》等,此外还有习字、习射。学生在低级班学习一年半,文理兼通则进入中级班,再过一年半,经史兼通,文理俱优,则进入高级班。教学以科举考试为中心,学生在监内要练习做八股文,以应付日后科举考试。清朝时还需要学习汉代刘向所作的《说苑》以及书法和算术。

国子监的管理很严格,颁行过各种管理制度,包括考试升降制度和放假制度。明朝制订颁布了56条监规,严禁各种越轨言行,违者“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清朝于顺治初年颁布了18条监规,严禁监生“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明朝洪武年间的第一任国子监祭酒宋讷,秉承朱元璋的旨意,在管理上近乎严酷,学生曾有饿死吊死的,为此引发了两次学潮。第二次学潮时,监生赵麟出了一张没头帖子,朱元璋闻之大怒,将其枭首示众。10年之后,朱元璋有一天召集国子监师生训话,还念念不忘这件事。朱元璋的这通训话,即御旨,被刻在南京国子监里的一块石碑上,北京的国子监复制了这块石碑。

明朝国子监的管理虽然非常严厉,但也有可取之处。在具体的教学管理上,有两点值得称道:

一是实行积分法。明朝国子监的积分法实行于洪武十六年1383年)具体做法是:刚入监的学生已经通习《四书》但还未学习经书的,先入正义、崇志、广业堂学习经书,每人自选一种。一年半以后,经考试合格者,升入修道、诚心堂。再学习一年半以上,经史兼通、文字表达和意义理解都优秀的,升率性堂。升到率性堂以后,才准许积分。积分的方法:每季的第一个月考所习经书的大义一道,第二个月考论一道,第三个月考策问一道、判语二条。每次考试,文理俱优的记1分,理优文劣的记0.5分,文理都差的无分。每年积满8分的为及格,给予做官资格,不及格的照旧学习

二是实行差遣历事法。差遣法于明洪武初年开始实行,就是选派一些学生去巡视全国各地的农田水利或到一些衙门里去帮忙,事情结束后再回监读书。历事法初行于洪武八年(1375年),但当时还属于短期挂职锻炼性质。历事法作为一种制度,确立于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具体做法是:选择年龄较大、在国子监中已经坐堂学习满一定年限的学生,到中央各衙门挂职锻炼。3个月后,所在衙门对他进行考核,分勤谨、平常、才力不及、奸懒四个等级上报。被评为勤谨的人送吏部上选簿(任官名册),仍回去历事,等官职有空缺时,按顺序任职;评为平常的仍旧历事;评为才力不及的人送监读书;评为奸懒的人罚充吏役。后来把挂职锻炼称为“正历”,把差遣称为“杂历”。

始于元朝,成熟于明清的国子监,尽管存有一定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它在加强学校管理、培养文武官吏、造就各种高级专科人材、培育各国留学生等方面,都起过重要的、积极的作用。这在我国历史上是有定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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