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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牧《清明》原文、译文、赏析
清明 唐 杜牧
清明时节雨纷纷, 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 牧童遥指杏花村。
[作者简介]
杜牧(803—852),字牧之,唐京兆万年(现在陕西西安)人。晚年居住在长安城南的樊川别墅,后世因称他“杜樊川”。京兆杜氏自魏晋以来就是名门世族,杜牧的祖父杜佑是中唐有名的宰相和史学家,所撰《通典》一书,开典章制度专史的先河。杜牧于唐文宗大和二年(828)中进士,授弘文馆校书郎。后在江西、宣歙、淮南等地军府任幕僚多年。唐文宗开成四年(839)回到长安,历任左补阙、膳部、比部员外郎。唐武宗会昌二年(842)以后,相继出任黄州(治所在现在湖北黄冈)、池州(治所在现在安徽贵池)、睦州(治所在现在浙江建德)刺史。在地方任职时,改革弊政,成绩卓著。唐宣宗大中三年(849),回长安任司勋员外郎、史馆修撰。后曾一度出任湖州(今属浙江)刺史,又回长安任考功郎中、知制诰,官至中书舍人。他所生活的晚唐,藩镇拥兵,宦官专权,民不聊生,《阿房宫赋》就是他二十三岁时有感于时政而写的。杜牧诗歌创作成就最大,在晚唐诗坛独树一帜。人们将他和杜甫比,因而称他为“小杜”;他的诗作和李商隐齐名,他俩又被称为“小李杜”。李商隐比他小约十岁,很欣赏杜牧的为人和诗篇,在给他的一首诗中写到:“高楼风雨感斯文,短翼差池不及群。刻意伤春复伤别,人间惟有杜司勋。”(李商隐《杜司勋》)
[注释]
清明: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在阳历四月五日前后,历代有踏青扫墓垢风俗。 纷纷:形容多。
断魂:神情凄迷,烦闷不乐。 借问:请问。
杏花村:杏花深处的村庄。今在安徽贵池秀山门外。受本诗影响,后人多用“杏花村”作酒店名。 [译诗]
清明节这天细雨纷纷,路上远行的人好像断魂一样迷乱凄凉。问一声牧童哪里才有酒家,他指了指远处的杏花小村。 [赏析]
这一天正是清明佳节。诗人小杜,在行路中间,可巧遇上了雨。清明,虽然是柳绿花红、春光明媚的时节,可也是气候容易发生变化的期间,甚至时有“疾风甚雨”。但这日的细雨纷纷,是那种“天街小雨润如酥”样的雨,—这也正是春雨的特色。这“雨纷纷”,传达了那种“做冷欺花,将烟困柳”的凄迷而又美丽的境界。
这“纷纷”在此自然毫无疑问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的;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还有一层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实际上还在形容着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一句:“路上行人欲断魂”。“行人”,是出门在外的行旅之人。那么什么是“断魂”呢?在诗歌里,“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绪方面的事情。“断魂”,是竭力形容
那种十分强烈、可是又并非明白表现在外面的很深隐的感情。在古代风俗中,清明节是个色彩情调都很浓郁的大节日,本该是家人团聚,或游玩观赏,或上坟扫墓;而今行人孤身赶路,触景伤怀,心头的滋味是复杂的。偏偏又赶上细雨纷纷,春衫尽湿,这又平添了一层愁绪。因而诗人用了“断魂”二字;否则,下了一点小雨,就值得“断魂”,那不太没来由了吗?—这样,我们就又可回到“纷纷”二字上来了。本来,佳节行路之人,已经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丝风片之中,纷纷洒洒,冒雨趱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凄迷纷乱了。所以说,纷纷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绪,—甚至不妨说,形容春雨,也就是为了形容情绪。这正是我国古典诗歌里情在景中、景即是情的一种绝艺,一种胜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接着写行人这时涌上心头的一个想法:往哪里找个小酒店才好。事情很明白:寻到一个小酒店,一来歇歇脚,避避雨,二来小饮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湿的衣服,—最要紧的是,借此也就能散散心头的愁绪。于是,向人问路了。 是向谁问路的呢?诗人在第三句里并没有告诉我们,妙莫妙于第四句:“牧童遥指杏花村”。在语法上讲,“牧童”是这一句的主语,可它实在又是上句“借问”的宾词—它补足了上句宾主问答的双方。牧童答话了吗?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动”为答复,比答话还要鲜明有力。我们看《小放牛》这出戏,当有人向牧童哥问路时,他将手一指,说:“您顺着我的手儿瞧!”是连答话带行动—也就是连“音乐”带“画面”,两者同时都使观者获得了美的享受;如今诗人手法却更简捷,更高超:他只将“画面”给予读者,而省去了“音乐”,—不,不如说是包括了“音乐”。读者欣赏了那一指路的优美“画面”,同时也就隐隐听到了答话的“音乐”。
“遥”,字面意义是远。然而这里不可拘守此义。这一指,已经使我们如同看到,隐约红杏梢头,分明挑出一个酒帘—“酒望子”来了。若真的距离遥远,就难以发生艺术联系,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无尽的兴味:妙就妙在不远不近之间。《红楼梦》里大观园中有一处景子题作“杏帘在望”,那“在望”的神情,正是由这里体会脱化而来,正好为杜郎此句作注脚。“杏花村”不一定是真村名,也不一定即指酒家。这只需要说明指往这个美丽的杏花深处的村庄就够了,不言而喻,那里是有一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诗只写到“遥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费一句话。剩下的,行人怎样的闻讯而喜,怎样的加把劲儿趱上前去,怎样的兴奋地找着了酒店,怎样的欣慰地获得了避雨、消愁两方面的满足和快意……,这些,诗人就能“不管”了。他把这些都付与读者的想象,为读者开拓了一处远比诗篇语文字句所显示的更为广阔得多的想象余地。这就是艺术的“有余不尽”。 这首小诗,一个难字也没有,一个典故也不用,整篇是十分通俗的语言,写得自如之极,毫无经营造作之痕。音节十分和谐圆满,景象非常清新、生动,而又境界优美、兴味隐跃。诗由篇法讲也很自然,是顺序的写法。第一句交代情景、环境、气氛,是“起”;第二句是“承”,写出了人物,显示了人物的凄迷纷乱的心境;第三句是一“转”,然而也就提出了如何摆脱这种心境的办法;而这就直接逼出了第四句,成为整篇的精彩所在—“合”。在艺术上,这是由低而高、逐步上升、高潮顶点放在最后的手法。所谓高潮顶点,却又不是一览无余,索然兴尽,而是余韵邈然,耐人寻味。这些,都是诗人的高明之处,也就是值得我们学习继承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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