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高中历史选修4 4.1课文注释:三权分立

2023-01-18 01:00:30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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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文注释:三权分立

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由三个机关独立行使,并相互制衡的制度三权分立制度是根据近代分权学说建立起来的,近代的分权学说由英国的J.洛克倡导,由法国的孟德斯鸠完成。它建立的根据是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论基础是与社会契约论相结合的近代自然法学说。三权分立制度为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制度但因各国国情有不同形式。三权分立制度对中国曾经产生过一定影响。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运用西方的分权学说,结合中国历史上的统治经验创立了五权宪法理论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外,加入监察、考试两权。1947年元旦,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五权宪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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