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中小学教师职业身份的认识与理解

2023-01-19 03:03:24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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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中小学教师职业身份的认识与理



湖南省株洲市某重点中学教师在入学教育课上讲到:上学读书是为了自己,是为了将来挣大钱娶美女。就是几句看起来“话糙但理不糙”的言语,却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最终这位老师被学校除名,并且在全省范围内不得被教育系统继续录用。当看到这么一条报告的时候,着实令人吃惊。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中规定:“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分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任务或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给予处分和解聘的所有情形中,似乎只有“品行不良”与那位老师的言行沾边。但是细想,那位老师选择那样教育学生,最多可以说他的思想境界不高,理想不远大,但也不至于说他“品行不良”。而且又是凭哪一点剥夺了这位老师的教师资格呢?如果这位老师教学方式与现行的教育所倡导的观念不合,或者他那样教育学生会产生消极的效果,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要求他在实际教学中放弃个人的观点,而以我国教育所倡导的理念教书育人,实在是不至于有如此严重的后果,也许相应部门机关仅是为了“杀鸡儆猴”。那么教师这个职业就应该背负这么重的担子吗?一点言语错误就值得如此放大来看吗?

不仅仅这么一个事件,著名的“范跑跑”呢,作为清华的高材生,本是有着美好的职业前途,但是却因为逃跑而如今沦落街头打零工,对于“范跑跑”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有争议的,其争议的一个点是:教师是否有紧急避险权,或者说是否负有特定义务的人。绝大多数人认为教师属于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因为学校对学生有安全管理的义务,而教师正是学校履行义务的人员。学校肯定有相应的防震教育与方案,教师就应该按照方案来完成自己的义务。在我对“范跑跑”的事件看来,教师应该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对学生进行帮助,如果学校


有合理的应急预案,那么就执行预案。在地震发生的瞬间,教师其实很难判断怎样才算是最安全和最合理的,无非最后就是出于人的本能,所以不能说用命去换,不能过于苛求。但是,“范跑跑”在逃跑时,连一句“大家快跑”都没有说,也更别谈他会带着大家避险,这一点是让无数人诟病的。

其实从上个事件可以看出,教师这一职业被赋予神圣、重大的责任,他们肩负着培育国家栋梁的光荣使命,他们承受着社会给予的巨大的期望。但是高期望并未使得教师获得相应的高社会地位。尽管《教师法》已经颁布数年,教师被侮辱,被殴打的事件也仍有耳闻,“杨不管”事件的发生也是因为在此之前,这所学校已经发生学生砍断老师的手指的事件,这位学生就是认为老师管得太多了,才心生怨恨。所以杨老师也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才会有这种悲剧发生。于是如何去把握管理学生的“度”也是现在教师身边模糊的一个方面,教师既需要以“朋友”的身份去与他们相处,也需要扮演“管理者”的角色去约束他们的行为。这两种身份从某种角度看本就是互相矛盾的,既要树立教师权威又要成为学生的朋友,在这样一种身份转换中,容易出现问题,对于愿意投入更多精力在工作上的老师,往往受不了失败,一旦他们遭受失败的打击,就会产生职业疲倦,后面就容易对工作缺乏热情,对工作采取应付的态度,这就往往会使一个富有责任心的教师感到心力交瘁。而且,现在很多对教学事件的报道中,都是指向教师如何体罚学生的,确实,教师中存在个别变态者,但是很多时候,还是因为学生犯错引起的,可是记者总会指向教师一方的错,好像教师真的就是人间的魔鬼。对于屡教不改的学生,老师该如何?体罚不能过重,责备不能过严,更不能吓唬,还要去教师把问题能够处理的恰到好处。教师身上背负的压力太大了,不是那句“只有教不好书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教育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每种身份都要对教育负责,而且各界还应该给予老师足够的信任。

2018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第20条:“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里程碑式政策文件,是国家对教师一次明确定位,也是新时代


对教师地位的提升。虽然公职人员不是公务员,但明显比专业技术人员要高一级别。而在《教师法》中明确提出教师是教育的专业人员,那么现实情况下,教师的身份真的是这样的吗?因为作为这样一种专业人员的身份,国家并没有进行强有力的“保护”,反而是对学生的群体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强。在2010年,娄底市的一名英语谭老师用下跪的方式去感化学生,原因是一名同学在上课期间下五子棋,谭老师制止未果的情况下与学生发生了冲突,后来协调这件事的时候,谭老师当众下跪,从此以后,班上学生的学习态度有了很大改变。谭老师与前面几位老师的职业失德,以及没有尽到老师的义务相比,谭老师的这种教育方式未免有点过了。教师也是人,他也应该有自己的尊严。很显然,谭老师为了改变学生,已经不在乎自己的尊严,看起来觉得谭老师很尽心尽责,实际上也反映出,不知道什么时候,教师连基本的尊业也没有了。这个社会把教师应有的权威一点一点削弱,任何的教师行为都要小心翼翼。除了社会地位上,国家对教师的经济扶持也没有表现,特别是与邻国相比。在日本,一个普通小学教师的工资相当于高级工程师的工资,新加坡的老师一年开24个月的工资,韩国工资更高。虽然不能说明我们国家不重视教育,但是作为教育的直接执行者——教师,如果没有相对较好的待遇,那很有可能造成教育发展平缓,教师也是一个普通公民,也需要满足生存的需要。俗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人的收入也可能影响着他的社会地位。当然,国家也在出台相关政策规定: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可是真正的实施结果却也没有见的多好,据资料显示,不少小学教师的到手工资仅三千到四千,在这个时代,很少职业的薪资水平还是这个水平。

最后,教师职业的身份需要国家与社会共同努力,并不是说要明确划分教师的职业身份,明确她们到底要完成哪些属于教师工作的任务,而是说,国家与社会应该多给老师一些空间,多给老师一些“权利”,让老师能够带着这些“权利”去大胆的完成教学任务。并不是畏手畏脚去进行教学工作,这样,我相信教职业师的身份和地位也能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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