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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刊 , , 编辑部邮箱 1992年 03期 黄辉; 叶氢;
试论新时期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新发展 黄‘辉叶氢
群众路线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根本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它包括二方面的含义:一是群众均观点,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二是动员群众,组织群众,领导群众的方法,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毛泽东同志说:“一切工作都要走群众路线,公安工作也要走群众路线”。那么,我们公安工作如何走群众路线?就是要实行党委领导下的专门沉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方针。这是党和政府的群众路戈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贯彻,或者说是具拉体现。党中央一贯强调这个问题,而且显步巳将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法律化了。龙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条例》中,第一条第一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XI于人民”。这就把警察与人民的关系确定下来了;第二条专门进一步阐明:,’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群众,要经常保持同群众密切联系,要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
我们公安工作正是因为坚持走群众吝线,才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实践圣验证明,公安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是我’J的优良传统和法宝。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正确路线指引下,我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社会商品经济逐渐繁荣。这引起了人们思想意识形态、道德观念、价值观念的转变。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为了适应新情况、新形势的要求,从指导思想,到工作方法、工作内容,乃至组织形式等各方面都有了许多新的发展。
一、新时期公安机关群众工作逐步纳入了民主与法制的朝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强调指出,今后不再搞大现模的、疾风暴雨式的群众运动了。并从法律上废止了“四大”的错误做法。这就从指导思想上摆脱了“左”的思想影响。
邓小平同志也说:“历史经验证明,用大搞群众运动的办法,而不是用透彻说理,从容讨论的办法去解决群众性的思想教育问题,而不是用扎扎实实、稳步前进的办法,去解决现行制度的改革和新制度的建立问题,从来都是不成功的。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解决群众思想问题和具体组织制度、工作制度问题,同革命时期对反革命分子打击和对反动制度的破坏,本来是原则上根本不同的两回事”。
目前,公安工作走群众路线,已摈弃了群众运动,而是将群众工作纳入了民主与法制轨道。如在一些公安法规中明确规定了群众路线的具体内容。如《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第五条规定:“公安派出所必须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并且在居民会议或者居民委员会会议上报告工作,听取人民的批评和建议”。 许多公安基层单位建立起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定期向辖区内的群众报告工作,增加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如将“怎样申报户口”、“怎样办农转非”“怎样申请出境”等制度程序化,明文公布出来,让群众掌握和监督我们的办事制度。 二、公安工作社会化有所发展
社会化在社会学中是指,个人通过学习知识、技能和规范,取得社会生活的资格,发展自己的社会性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引伸出公安工作的社会化就是:它要求公安工作适应社会不断发展的要求,完善社会治安管理的功能,实现控制社会治安的目标。换言之,公安工作社会化概念就是在我们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实践中对治安问题、犯罪问题的深刻认识的基础上提出而发展起来的。
随着新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由于主客观的原因,社会治安出现许多新问题、新情况。
各种严重的暴力案件、侵财案件不断增加,各种社会丑恶现象也呈蔓延状 态。面对这股汹涌而至的犯罪浪潮,公安机关必须深刻认识和努力控制这种新形势下的犯罪,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实现社会治安的基本稳定。为此,公安工作必须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按照“社会治安社会治”的指导思想,走出一条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要求的公安工作的路子,即公安工作的社会化。
公安工作社会化实质上就是公安土作的群众路线在新时期的发展和创新。我们知道,公安机关的基本方针是党委领导下的专门机关与)’一大群众相结合。公安工作在各项专业工作和业务活动中都必须以群众为基础,从而发挥专门机关和广大群众两方面的积极性。公安工作社会化就是要贯彻这个思想,把两者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群众工作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取得新的发展和突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动员社会一切力量参与社会治安工作。
公安工作社会化在新形势下有所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治安责任制落实到各种社会组织之中,使这些组织除具育本专业功能外,还具有治安功能。初步实现了由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向公安机关与社会各方面力量及人民群众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的转变。
治安责任制落实在社会组织中,主要形式是实行治安责任人制度,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广东省目前参加群防群治的人员,全省有16万人左右。群防群治的组织也不断健全,城镇有治保会、保安公司,各行各业和街道治安队伍、农村有治守承包队等。 2、保安服务公司是公安工作社会化的一种新形式。保安服务公司是政府领导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提供有偿保安服务的经济实体,是一种新兴的社会职业,它在业务上是受公安机关领导的。全国第一家保安服务行业是蛇口保安服务公司,它是1984年底由几名青年企业家仿效香港作法,以民间自行筹办的形式,向国家注册登记,直接为客户提供有偿的保安服务,技人称为中国当代“镖局”。它为外资企业、营业性展销提供了强有力的保安15服务。目前全省已有28个市县建立了保安服务公司,人员已达8000多人。保安服务公司适应了新形势的要求,使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的结合更加密切。 三、公安工作走群众路线的形式有所发展
近几年来,公安工作更多采用契约形式,即把社会治安任务分成若干条块,由专人进行责任承包。这种形式使警民双方、单位领导与群众治安人员之间,确立起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把治安工作实现群防群治落到实处。如如广东省各地的t’i台安联防警察”与派出所签订合同。他们在社会治安中起的作用就不小。这种多种合同制的治安承包形式,大大减轻了警力不足的压力,而且这种形式更具平等、自愿的意义。 四、奋民结合的形式多样化 警民结合的形式不再单一化,而是向多样化发展。各城市建立的警民联络网的作用不断增强,警民共建精神文明的形式不断发展,公安机关改善了群众的报警系统,在主要的公路干线设治安岗亭、执勤点、报警点,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制度化,做群众工作的语言规范化,为民服务的形式也多样化。如中山市新飞派出所对一些重点户实行特Y11l服务,这些重点户家财多,是被盗重点。派出所组织力量上门安装特别防盗系统,一旦出事,所里马上上门服务。
五、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把公安工作群众路线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方针同党委领导下的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方钎,原则上是一致的。两者都要求调动社会力量,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但是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方针又增加了许多新内容。它要求调动社会上一切积极因素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这一方针是站在党委和政府的高度上提出如何发动社会力量解决治安问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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