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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法制
常听大人们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名初中生,我们有自己的权利,但是同样有自己要履行的义务。
我是一名初中生,我们要有保护自己和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有这样一个事例,一天,天下着雨,街上行人很少,小岩跟小明放学回家,经过小区附近的一个仓库,远远看见有人正在从仓库的窗户往外递东西,还有人过去装进汽车。小岩和觉得奇怪为什么搬东西不开门呢。这几个人鬼头鬼脑的还不停的向外四周张望。他们立刻明白了,这是小偷。小岩说:“咱们大喊吧”。小明说:“不能喊。”得赶快告诉警察叔叔。小岩说小明胆小。小明说这不是胆小。我们两个根本打不过他们,弄不好会被小偷打,东西最终还是会被偷走。小明让小岩快去小区打电话,自己则牢牢记住了汽车车牌号,紧紧盯住汽车开走的方向。警察叔叔根据小岩和小明提供的线索,很快抓住了小偷。他们在遇到坏人犯法的时候,并没有冲动,而是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条件下,协助警察抓住小偷。
这种行为是值得学习和表扬的。既能够保护好自己,也能够为社会出自己的一份力。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权益会被人们忽视,有的人不懂法,认为小孩子还没有成人,对他们谈不上尊重。有的则是故意违法犯罪,欺负小孩。所以,社会上小学生被欺负,被骗的现象时有发生,要想让自己的权益不被大人们忽视,不被别人侵犯,只靠爸爸妈妈老师的保护是不够的,小学生要适当了解一些与自己生活有关的法律常识和规定,要自己撑起法律这把伞,这样,在很多时候才能保护自己。
再有权利的同时,我们得记住身上的责任。教育法规定,学生要准守宪法、法律、法规;准守学校管理制度;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按规定缴纳学费,履行获得贷学金和助学金的相关义务等。
学校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基础上,对学生守则、学生行为规范进行了细化。这个不仅要每人牢记,更要每个同学认真做好守则和规范中每一条,用它来规范我们的行为。只要我们把守则和规范牢记在心,融入生活中,所有的青年都会是“五好少年”。如果没有人像警察一样限制着我,可以随心所欲地上网玩游戏,想玩多久就多久,尽情的睡大觉,毫无顾忌的吃大人们称之为“垃圾”的食品,这生活,怎么能用一个“美”字形容。现实不可能是这样,我只能在这个范围里想象一下了。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甚至一个学校,如果没有法律规定,肯定会成为一盘散沙。
我们是学生,是祖国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我们一定要认识到自己的重要性,有民族自信,有法制意识。维护我们的权利,也应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法制不分年龄
谈起“安全”一词,所有人都不陌生吧。可安全是由什么来维护的呢。不错,正是法律和制度来维持的,也合称为法制。
确实。人人都崇尚自由,人人都渴望自由,不想被约束。可现在21世纪是个法治社会。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如果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拥有绝对的自由,并且要由自己来决定自己的权利,那这个社会将使人无法想象。如果那样了,我们还有现在这样平静祥和的校园吗。闲暇时
间我们还敢和小伙伴远离家人的视线自由自在的玩游戏吗。不,这些都会不翼而飞,我们现在的生活都在法制的管理下。
即使我们的生活有法治的保障,但仍有一些人会“顶风作案”。不过正应了一句俗话“一物降一物”嘛。法律会制止这些人。法律离我们并不远,并且就在我们身边。比如在2004年9月1日,新的“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共有30条颁布了。这个应每人牢记并且要做到这些“守则”和“规范”。生活中,未成年的权益常常被忽视,有的人不懂法律,觉得小孩子未成年,就对他们谈不上尊重也并不用尊重。甚至有的人会故意违背法律欺负小孩,所以经常有校园欺凌这类事情发生。更有的人未成年人会觉得自己未成年,就不会被法律拘束、觉得法律管理不到自己。可事实并非如此,就在2006年12月29日颁布了“未成年保护法”和早在1999年11月1日就颁布的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律。这两部法律充分的保护了未成年人和防止未成年犯罪。使未成年在社会上的犯罪率下降诸多,也保障了社会治安。
有一件案列;一天,小华和其表哥去湖边游玩。玩的正开心,突然发现了一只受伤了的天鹅,两个人更是喜出望外。他们想;都说天鹅肉好吃,就是没有机会尝尝,今天不错,运气这么好,白捡了一只。于是两人就在一旁支起一团火,不一会儿,天鹅被烤熟了。两个人就平分吃了。过几天动物管理局知道了此事,才得知他们非法捕捉了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并且还在禁火区域烧烤。他们虽然未成年,但是也被拘留几天。
因此得知,法律不分年龄。法律之下,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没有特权。并且法律时刻都在我们身边,不会有任何侥幸会躲过法律的制裁,所以懂法、学法、守法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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