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2021年12月份小额工程开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2021)》,欢迎阅读!
关于2021年12月份小额工程开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2021)
因“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交易系统”故障,2021年12月份开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相关注意事项说明:
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略)农业银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一律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
3.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缴纳,不能两个及以上项目共同缴纳。
4.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招标公告上的项目名称为主)+投标保证金,异地转账汇款会出现用途备注栏受字数限制,若有异地投标单位转账汇款的请于说明。未在用途备注栏中注明或者注明错误的,会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二、原已在“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交易系统”中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视为已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的请在开标前将原件交至中心办事窗口。
四、本通知即日起至中心系统恢复为止。
2021年12月2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c9e0cf3503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