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律师函(房地产经纪公司纠纷)律师拟定版本》,欢迎阅读!
律 师 函
(20XX)XX律函字第 号
北京XXXXXXXXXXX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XX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XXXXX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之委托,指派本律师就我方与贵司经营的“XX博客”发布信息的侵权事宜,特致函如下:
一、根据北京XXXX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提供的侵权链接、营业执照、免责申明等资料及其陈述可以证实以下事实:
1、近期我委托人发现,贵司经营的“XX博客”经过用户“XXXXXXXXXXXXX”等发布了严重侵犯我委托人的内容,具体链接如下:
1)标题:北京XX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黑中介不履行合同退还租房押金
链接:http:/*******************************
2、上述侵权链接中的“北京XX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我委托人北京XXXX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合法经营名称,我委托人一直合法经营,上述用户在贵公司发布的信息内容系别有用心的利益团体为诋毁我委托人的声誉并干扰我委托人正常经营而捏造,严重背离事实真相,已经构成对我委托人的诽谤和名誉侵权。作为媒介,贵司没有尽到对内容的审查责任,导致严重失实的内容信息在贵网传播,对当事人造成了严重侵害,我委托人北京XXXX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以及多次投诉,均失败告终。
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如已发布、传播的,应立即停止传输。贵司作为网络信息
第 1 页 共 2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c8a12bdea9956bec0975f46527d3240c8447a1a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