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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生(GP):
是执行全科医疗的卫生服务提供者。又称家庭医师(general
practitioner/family physician)或家庭医生(family doctor)。 全科医生应具备的素质及知识结构 综合性的知识 高尚的素质 丰富的生活经验 卓越的管理才能 执着的科学精神
北京2011年6月22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全科医生制度。
会议指出,全科医生是综合程度较高的医学人才,主要在基层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被称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目前,我国全科医生的培养和使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全科医生数量严重不足。建立全科医生制度,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到2012年使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再经过几年努力,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至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更好地为群众提供连续协调、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将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
二要着力解决当前急需与规范化培养周期较长之间的矛盾,近期采取多种措施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在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按需进行1至2年的转岗培训。严格执行城市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
创新全科医生激励政策和方式。建立以按签约居民数获得服务费为基础的新激励机制,完善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津补贴政策。拓宽全科医生职业发展路径,完善职称晋升办法。
全科医生是专科医生,可以在综合性医院开业或私人开业,有较高的收入和学术地位和社会地位;而通科医生不是专科医生,
只能自己开业,收入较低,学术地位和社会地位也较低。
我国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在确定去那个专科医院之前都是通科医生,虽然他们也掌握了广泛的知识和技能,但他们不是全科医生,因为他们只具备了全科医生的标准2,不具备标准1和标准3。要得到全科医生资格证书,应该先通过国家规定的医师资格考试,然后才能参加全科医生资格考试。
全科医师应能胜任以下工作:
(1)建立并使用家庭、个人健康档案(病历); (2)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及适宜的会诊/转诊; (3)急、危、重病人的院前急救与转诊;
(4)社区健康人群与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包括疾病预防筛查与咨询; (5)社区慢性病人的系统管理;
(6)根据需要提供家庭病床及其他家庭服务;
(7)社区重点人群保健(包括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 (8)人群与个人健康教育;
(9)提供基本的精神卫生服务(包括初步的心理咨询与治疗; (10)开展医疗与伤残的社区康复;
(11)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12)通过团队合作执行家庭护理、卫生防疫、社区初级卫生保健任务等。
报名参加全科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可以实行“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由各省(区、市)确定。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在国家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实行导师制和学分制管理。参加培养人员在培养基地临床各科及公共卫生、社区实践平台逐科(平台)轮转。在临床培养基地规定的科室轮转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并另外安排一定时间在基层实践基地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服务锻炼。
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阶段,参加培养人员在导师指导下可从事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等临床工作和参加医院值班,并可按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注册全科医师必须经过3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取得合格证书,并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
试取得医师资格;具有5年制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后,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授予临床医学(全科方向)相应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本科教育要以医学基础理论和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基本知识及基本能力培养为主,同时加强全科医学理论和实践教学,着重强化医患沟通、基本药物使用、医药费用管理等方面能力的培养;从2012年起,新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全科方向)要按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的要求进行培养。要适应全科医生岗位需求,进一步加强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能力建设,逐步扩大全科方向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
到2020年,在我国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参加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主要从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中招收,培训期间由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在卫生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指导下进行管理。全科方向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统一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要求进行培养,培养结束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教育部门为主管理。
在国家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实行导师制和学分制管理 参加培养人员在培养基地临床各科及公共卫生、社区实践平台逐科(平台)轮转。在临床培养基地规定的科室轮转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并另外安排一定时间在基层实践基地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服务锻炼。经培养基地按照国家标准组织考核,达到病种、病例数和临床基本能力、基本公共卫生实践能力及职业素质要求并取得规定学分者,可取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规范化培养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由卫生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人员是培养基地住院医师的一部分,培养期间享受培养基地住院医师待遇,财政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补助,其中,具有研究生身份的,执行国家现行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由工作单位选派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规范化培养期间不收取培训(学)费,多于标准学分和超过规定时间的培养费用由个人承担。具体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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