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举办省直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2023-04-13 05:00:23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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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举办省直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费征缴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9.03.11 【字 号】

【施行日期】2019.03.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保险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举办省直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培训

班的通知

省直管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省税务局、省人社厅、省医保局有关工作安排,自201941日起,省直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含医疗保险)费将采用核定征收模式。为使各单位掌握此模式下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流程和相关操作,经与社保、医保部门协商,决定于近日举办省直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社会保险费应缴费额核定。

(二)社会保险费缴费流程、客户端操作、缴费方式。 (三)现场答疑。 二、培训对象

各单位负责社会保险费业务的财务经办人员1名,因培训场地容量受限,不得


超员。

三、培训时间和期次

318日—20日进行分期培训,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期次参训(参训单位名单见附件)。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318日(周一)上午9:30-11:30,附件中序号为1-280号的单位参训。请本期参训单位收到通知后于15日前电话确认参训情况,联系电话:0531-82617020

第二期:318日(周一)下午14:00-16:00,附件中序号为281-560号的单位参训。请本期参训单位收到通知后于15日前电话确认参训情况,联系电话:*************

第三期:319日(周二)上午9:30-11:30,附件中序号为561-840号的单位参训。请本期参训单位收到通知后于15日前电话确认参训情况,联系电话:*************

第四期:319日(周二)下午14:00-16:00,附件中序号为841-1120号的单位参训。请本期参训单位收到通知后于15日前电话确认参训情况,联系电话:*************

第五期:320日(周三)上午9:30-11:30,附件中序号为1121-1356号的单位参训。请本期参训单位收到通知后于15日前电话确认参训情况,联系电话:************* 四、培训地点

山东金都大酒店一楼大堂报到,报到并领取培训资料后,从酒店东侧门进入一楼阶梯会议室培训。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55-1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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