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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元年,明朝复置广东、福建、浙江三市舶司,同时差遣中使提督,市舶宦官成为朝贡贸易的实际管理者。正统以后市舶宦官经常兼任或转迁提督地方军务、海道、盐政、珠池等职,权势倍增。嘉靖初年,裁撤外派内官,市舶宦官暂时退出海外贸易管理。宦官主导贸易管理,不仅构成明前期朝贡贸易管理的特色,而且体现了明朝宦官势力 发展 的一般趋势。 关键词:明前期市舶宦官朝贡贸易 上世纪五十年代,史学大家李剑农先生指出:“明初海上之商业关系,已呈变态”。具体表现在:以市舶附于贡舶,优于贡直而免市税;有贡则许市,非贡则否;凡定期入贡,皆预给勘合,勘合不符者不受;宋元舶商之公凭公据,至明变为贡使勘合;由于倭寇海盗剧烈,明初严禁人民下海贩易,市舶司时置时废,很不正常,等等。[1]以主管机构与官员而言,明前期朝贡贸易管理体制,也与前代大不一样。永乐元年以后,命内臣提督广东、浙江、福建三省市舶,在市舶司之上形成新的管理机构,取代了市舶司的职能,朝贡贸易管理体制为之改变。宦官主导贸易管理,不仅构成明前期朝贡贸易管理的特色,而且体现了明朝宦官势力发展的一般趋势,值得深入 研究 。 一市舶宦官及提督衙门 明初,鉴于汉唐宦官乱政的教训,朱元璋制定严格制度,限制宦官人数,防止宦官干政。明成祖以藩王身份篡夺政权,宦官起重要作用,因而永乐年间宦官受到重用,势力不断增长。陆容《菽园杂记》谓:“洪武中,内官仅能识字,不知义理。永乐中,始令吏部听选教官入内教书。”[2]《明史》称:“明世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皆自永乐间始。”[3] 宦官涉足对外关系与对外贸易始于永乐。明人王世贞说,永乐元年遣内官李兴等敕劳暹罗国王昭禄群膺哆啰谛剌,并赐王文绮帛及铜钱、麝香诸物,与其贡使偕行,“此内臣奉使外夷之始也”。三年,内使王琮同给事中毕进封故真腊国王长子忝烈昭平牙为王,“此内臣封夷王之始也”;是年,命太监郑和等率兵二万七千人行赏赐西洋古里、满剌诸国,“此内臣将兵之始也”。郑和“自是凡三下西洋,皆有功,人谓之三宝太监。[4]内臣自郑和、王(振)、(刘)谨后,其富贵势焰有以歆动之耳。”[5] 明前期的朝贡贸易管理,具体由市舶提举司负责。明朝初年,依照宋元制度,在太仓黄渡设置市舶司,设提举、副提举、吏目等官员。洪武三年二月,因地近京师,罢之。洪武七年一月,依“太仓体制”设置市舶司于浙江、福建和广东。九月,沿海迭遭倭患,又有番商假冒贡使入贡,复罢三市舶司。明成祖上台后,锐意经营海外,于永乐元年复置广东、福建、浙江三市舶司,“设官如洪武初制”,同时派遣内臣提督,派往广东的提督市舶太监为齐喜。[6] 市舶司隶属于粤、闽、浙三省布政司,属地方行政系统,“掌海外诸蕃朝贡市易之事,辨其使人表文、勘合之真伪,禁通番,征私货,平交易,闲其出入而慎馆谷之。”[7]毫无疑问,市舶司是朝贡贸易的在地方的主管机构。然而,由于永乐朝派遣市舶中官,侵夺了市舶提举司原有的职权,改变了明初贸易管理的体制。 永乐初派出市舶宦官,是为了加强朝廷对朝贡贸易的管理和控制,市舶宦官与三省镇守、巡抚、三司等官,在市舶司之上构成朝贡贸易的多头领导。正统十四年(1449),广东左参议杨信民奏称:“广东番夷往来,既有内使专统其事,又有镇守、巡抚、三司等官,令其待宴足矣,乞免差京官远行陪宴之礼。”从之。[8]弘治十六年林玭《福建市舶提举司记》谓:“永乐元年,始置市舶提举司于泉,设官掌之,又主以中贵一人。”[9]杭济《提督福建市舶题名记》谓: 东南自浙江而闽广为三省,其外大海多蛮夷,环水而岛居者若干国,凌风驾涛,译言贽贡,岁率以为常,故每省各该市舶司领之,又命中贵臣一人统其事,区划周悉,盖欲下通款附之诚,上以布我朝廷柔远之意也。[10] 林文俊《送黄德恭赴广东市舶提举序》也说: 闽、浙、东广近海之处,各立市舶府,领之以中官;而又有市舶司,分莅其事。每番舶至,则先遣提举阅实其货,籍其入贡之数,有余乃听贸易,而又为之平其物价,治其争讼,盖圣朝所以柔远之意,固甚善也。[11] 市舶宦官以皇帝钦差常驻地方,来历不凡,口衔天宪,权势煊赫,特别是正统以后,宦官势力膨胀,市舶宦官经常兼任或转迁提督地方军务、海道、盐政、珠池等职,插手地方事务,凌驾于地方当局之上,在贸易管理中具有统领全局的权势。 天顺元年(1457),翰林院编修尹直奉旨到广州祭南海神,两广地方长官陪祀,镇守太监阮能居首,市
舶太监杜乔居次,其后依次为副总兵翁信,巡按御史徐瑄,都指挥使胡英,左布政使韩阳等。[12]可见两广镇守太监、广东市舶太监地位高于两广地方长官。 市舶司在市舶中使领导下机构被架空,职权被剥夺,很 自然 的变成无所事事的清闲机构,这是古代市舶司制度的“变态”。张邦奇《西亭饯别诗序》指出:“其供应之节,控驭之方,掌于郡守;犒待之仪,贡输之数,主于中官;职提司者,不过检视而已。”[13]清人梁廷枏说:“自洪武迄嘉靖,置罢不常;又始置三司,后复罢浙江、福建,而专属之广东,大抵归其权于中官,凌轹官吏,古人互市之法,荡然尽矣。”[14] 市舶中使多以太监充任,也有少监、监丞,并无定制。[15](见附表)明制太监正四品,少监从四品,监丞从五品,[16]可见市舶宦官官位并不高,但能量很大,不容小覦。 市舶中官有独立的衙门,名目有“市舶府”、“市舶公馆”、“市舶中官衙门”、“提督市舶衙门”、“市舶中官公馆”等,直属内府,与地方不相属。成化中,广东布政使彭韶奏言: 广东市舶提举司衙门,先于永乐元年八月内该内官齐喜钦奉太宗皇帝圣旨设立,彼时佥民殷实户四十七名,在本司用,其他工脚夫并跟拨皂隶等项,又名不簿,内臣相承接管,于今七十余年。[17] 可见市舶中使衙门不仅自成体系,而且支配了贸易管理中的各项资源。下面是粤、闽、浙三省市舶宦官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市舶公馆 广东市舶公馆,初设于城南江边,后改于仙湖街奉真观旧址。嘉靖《广东通志》谓:“永乐改元,遣使四出,招谕诸番,贡献毕至,奇货重宝,前所未有,乃命内臣监镇市舶,设公馆于城南水滨,改建于城西仙湖。”[18]同书“公署”条谓:“嘉靖十年,革去市舶内宦。其馆在郡西武安街宋转运司旧址。”[19]嘉靖《广州志》亦云:“市舶公馆,在郡西武安街南,永乐元年建”。[20] 嘉靖初,广东市舶公馆衙门有正厅五间,穿廊三穿,后厅五间,左右厢房二十二间,仪门厅三间,东西耳房二间,大门三间,比广东市舶司衙门规模大。[21] 万历《广东通志》谓药洲“南有千秋寺,被有八贤堂。洪武三年劈寺址为按察司,观址为市舶公馆。”[22]此说有误,洪武三年并无市舶宦官,何来“市舶公馆”?不过药洲倒与海外 交通 有关系。该地原为南汉宫苑,有文溪流过,潴水成湖。湖中有洲,为刘氏“聚方士习丹鼎之地,”建有长春宫、三清殿;药洲“积石如林”,形成花、石、湖、洲并胜景色;药洲四周“环以犀桥”,以通宫城,北桥名“宝石桥”,南桥名“仙童桥”,为药洲胜景。[23]宋代药洲为转运司地,后有莲池,建有奉真观。绍兴六年(1136)十月戊午改奉真观为来远驿,以备招徕诸国贡使。 (二)福建提督市舶公署 据弘治《八闽通志》记述,福建提督市舶公署在布政司东南光泽坊内,旧织染局地也。初建于府治西南法光寺东。成化十六年,提督市舶都知监太监韦查与织染局互易创建。[24]同书“织染局”条谓:“在府治西南地平寺东,旧为提督市舶公署。洪武八年,建于府治东南光泽坊内。成化□□年,以其地建提督市舶公署,遂以此为织染局。”[25]这里的地平寺,也就是法光寺。 光泽坊,一般认为在福州东街福建省立 医院 内,因为道光时林枫《榕城考古略》提到:“镇闽将军署,旧染织局也。明成化间为市舶府,后为巡按御史署。嘉靖二十七年,御史陈宗夔自南察院徙居之。后屡增拓,规制益宏。国初为总督署,康熙十九年改为镇闽将军署”。民国《福建通志》亦从此说。该地为通往东城门的必经之地,故名东街。民国时镇闽将军署改为省立医院。1966年以前,医院内假山尚有督舶太监吟风弄月的诗刻一首,惜后来失落。不过,王铁藩先生通过细致深入的研究,认为光泽坊不在福建省立医院,而在今仙塔街街东,光泽坊宋为润泽坊地。宋《三山志》所载之润泽坊,五代为横冲营地,内有义井,明改为光泽坊,明后期坊废。[26] 此说还可以《闽都记》的记载为证。该书“光泽坊”条云:“闽横冲营在焉,巷有二井,义井也;建坊润泽,后更名光泽,井存,坊废。”同书“察院”条曰:“其地旧织染局也。国朝成化间改为市舶府,嘉靖二十七年御史陈宗夔自南察院徙居之。后屡增拓,规制益宏。”[27] 高岐《福建市舶提举司志》又谓:“成化五年奏改舶司于福,制曰可,乃建市舶太监府于柏衙,市舶提举司于澳桥,进贡厂、柔远驿于河口。”这里的“柏衙”,在光泽坊之南。《闽都记》“柏衙前”条曰:“在察院之南。元行省郎中柏帖木尔居此,柏一门死事,宅废已久,坊名尤存。国朝成化间侍郎黄尧存、尚书黄镐二人故宅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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