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2023-04-24 12:23:21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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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硕博连读是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第二条 为强化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内涵建设,保证科学研究连续性和有效性,改革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根据教育《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工作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三条 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的我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四条 申请人已修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无首次修课不合格记录和违纪处分记录。

第五条 申请人应有较好的外语基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TOEFL成绩85分以上(2年内有效);

. GRE成绩1200分(旧GRE)以上;260分(新GRE)以上(5年内有效);

. GMAT成绩650分以上(2年内有效); . IELTS成绩6.0分以上(2年内有效); . WSKPETS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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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 取得专业外语八级证书;

.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00分。

第六条 申请人应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硕士生导师同意推荐,博士生导师同意接收。

第七条 申请人拟攻读专业应为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拟报考博士生导师须具有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第八条 定向硕士研究生需有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硕博连读的书面意见。

第三章 申请程序

第九条 申请人填写《郑州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上报拟攻读博士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第十条 申请人拟攻读博士专业所在培养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负责组织对“硕博连读”硕士生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推荐人选,并于每年10月底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第十一条 研究生院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若对评选过程或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后3天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材料,研究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议有关培养单位进行复议。

第十二条 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须参加入学复试。 第十三条 录取时所有课程平均分不低于80分,无首次修课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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