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酒店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酒店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招聘录用标准
1、身体健康,品行兼优,认同酒店文化。 2、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够承担较大的工作责任。 3、具有岗位相关的知识、经验、技能。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未满十六周岁者;
2)被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 3)曾犯刑事案件被判刑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品行恶劣,被其它组织机构开除者; 6)学历、身份或相关证件弄虚作假者。 二、员工录用审批:
1、负责人及班组长(含)以上人员
2、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酒店概况及企业文化; 2)酒店礼仪及仪容仪表规范; 3)消防及食品安全常识;
4)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行为准则; 三、试用期
1、新录用员工试用期1-3个月;
2、员工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酒店按国家规定,办理员工社会保险等,并享受酒店员工福利。
四、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酒店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擅自离岗3天(含)以上且未办理离职
手续的;
2、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的;
3、玩忽职守,给酒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 4、盗用酒店印信、伪造合同、涂改文件的; 5、在外兼职;
6、聚众闹事,造谣煽动罢工、怠工,破坏酒店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的;
7、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经济犯罪的; 8、触犯法律、法规被判刑的;
9、严重违反酒店有关规章制度的其它行为。
五、辞职
1、员工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待离职申请经酒店负责人签批后,离职方可生效。
2、急辞是指员工提出离职申请而又要求即期离职的现象。为降低酒店人资成本,员工提出急辞的,扣除七天出勤,离职程序同正常离职。
六、酒店员工不论何种原因需离开酒店,均须按离职程序办理移交等各种手续,办完离职手续后,工资发放时间随在岗人员。
七、离职手续办理完毕,离职者即与酒店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员工一律不再录用,遇特殊情况再录用的必须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八、员工离职后对在岗时经办的工作仍负有相应的责任,牵涉经济问题的,酒店有权继续追究其相应责任;对于违反法律的,酒店有权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在职期间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c264c8d4b8f67c1cfad6b8c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