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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国民政府时期的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述评
作者:张准
来源:《新校园·上旬刊》2013年第02期
摘 要:国民政府时期的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是对北京政府时期的发展与完善,并呈现出本土化、中国化的特点。国民政府颁发的一系列法令、法规,为这一时期的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制度保障。
关键词:国民政府;学位制度;研究生教育 一、学位制度的内涵
学位起源于欧洲中世纪。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经在高等学校或科学研究部门学习和研究,考试合格后,由有关部门授予国家和社会承认的专业知识学习资历。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学位,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专业知识学习资历,象征着一定的身份。
学位制度是针对学位授予的级别、学位获得者的资格、学位评定及学位管理而设立的制度。多数国家的学位制度一般包括学士、硕士、博士三种级别。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研究生学位制度,大约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以德国为代表,研究生学位是单级的,仅设博士学位;另一类是以美国为代表,研究生学位是双级的,设硕士与博士两级学位。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
国民政府时间,我国的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开始走向法制化。早在1920年,北京高师开办了教育研究科,专门招收高师和专门学校毕业生及大学三年级学生。这是我国近代高等学校招收研究生的开始。1928年5月15日至28日,大学院作为管理全国教育学术的最高机构,在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旨在集思广益,促进教育发展。即将举行全国教育会议的消息公布后,《申报》《民国日报》和《教育》杂志等国内各大报刊开办专栏报道,社会各界对会议期望颇大。会议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1929年7月,国民政府颁布了《大学组织法》(26条)、《专科学校组织法》(13条),8月,颁布《大学法规》。这些法规规定,大学应遵照国民政府公布之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研究高深学术养成专门人才。
国立大学由教育部审察全国各地情形设立,省立、市立及私立大学之设立变更及停办须经教育部核准。大学分文、理、法、教育、农、工、商、医各学院。凡具备三学院以上者始得立为大学,不具备三学院以上者为独立学院。大学院得设研究院。大学各学院教员分教授、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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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讲师、助教4种,由院长商请校长聘任,大学修业年限除医学院5年外余均为4年,修业期满考核成绩及格由大学发给毕业证书。《大学组织法》还对大学校长、学院院长、大学各学系主任之任命聘任权限、校务委员会及其审议事项、学生入学资格等作了明确规定。这在法律法规上完善了我国近代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制度。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大学组织法》是我国近代高等教育第一次正式立法,以法律形式保障了我国近代研究生教育的发展。 1934年5月,国民政府公布了《大学研究生院暂行组织规程》,规程明确大学为招收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高深度学术,并供给教员研究便利起见,设研究院。研究院分文、理、法、教育、农、工、商、医科研究所等。凡具备三个研究所以上者,得称研究院。大学和独立学院设研究所,研究所下设若干学部,研究期限为两年。这部组织法规明确了设置研究所的大学具备的充要条件,并以此定义全国公私立大学,这为以前的《大学组织法》更细化与更具深度。 与研究生培养与教育相呼应,1935年4月22日,国民政府公布了《学位授予法》。同年5月23日,教育部第6611号部令又公布了《学位分级细则》,其中规定了学位制度授予的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以及学位制度授予的条件和办法。1935年5月28日,为配合《学位授予法》的实行,教育部下发训令,规定毕业证书加载“依照学位授予法第三条之规定,授予某学士学位”字样。这是我国第一个以法规形式颁布的学位制度和规范的学位证书。教育部一系列教育法规、法令的颁布,规范了学位制度,初步实现了学位制度理论化、制度化的建设。我国近代史上第一届的硕士学位考试也于1937年举行。
据教育部统计,1940年全国共有30个研究所、51个学部。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客观上为博士学位理论上的完善作了准备,奠定了学位制度进一步完善的基础。1940年秋,国民政府教育部学术评议委员会第一届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博士学位评定会组织法》和《博士学位考试细则》以及《名誉博士学位授予细则》和《名誉博士学位授予条例实施细则》。在理论上进一步丰富了学位制度,使我国的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三级学制在制度化的进程中更加完善。
三、国民政府的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的影响
我国近代的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从产生到发展有其必然的因果。从民国北京政府对研究生教育的探索与规划,到国民政府着意于各大学院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研究生教育,并在相当长时间内将其上升到政策法规层次进而付诸实践,国民政府完成了我国近代的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制度这一项全新的开创性的事业。
从近代我国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发展过程来看,从科举发展到学位制度,在经历了多种文化的融合与斗争以及冗长的本土化之后,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制度终为我国大学所接纳、吸收并完善。这充分表明了,教育的发展虽有赖于外部的条件,但只有充分整合内部环境的资源并搏奕,才能根本上促进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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