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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争议性的话题
道德与法律是法学和哲学永不停止的争论话题。 还有如何能实现公平。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 一民之轨莫如法 言论自由是一切权利之母
…………太多了。建议你看看最近比较流行的哈弗大学教授Michael Sandel的 《关于公平和正义的入门课》网络公开课。优酷、土豆均有。 --------------------------------------- 显然你没有真正理解你提到的话题的真正本质问题。
同性恋结婚问题:为什么会引起争议?因为他违背了社会大众的伦理道德。那么为什么有的国家就允许呢?结婚本身就是一个法律问题。不通过立法是无法实现同性恋结婚的。允许的国家为什么会允许?这就牵扯到人权问题。
再说堕胎:为什么引起争议?还是权力问题,人的权利是什么产生的?各个国家的立法不同,我们国家是以出生为准,那么胎儿就没有人身权利,所以堕胎是合法的。但是胎儿到底有没有权利?这个问题要从什么方面讨论?
这些问题的最终讨论都要最终归于一个根本问题,法律、道德、公平和正义。 如何看待官员“问责与复出”?
在这个“民-意喷涌”的网络时代,对于“问题官员”的“问责与复出”往往处在“众目睽睽”之下,怎样在公正合理的前提下对出现问题的官员干部进行适当的惩戒,又该如何重新启用有能力有才华的公务员?“合情”与“合理”兼顾的标准需要我们仔细斟酌。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表示,问责官员的复出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若复出规范化得以实现,那么,严格依照规则办理问责官员复出事宜是第一要义。否则,规范化就毫无价值可言。因此,也就需要对违法复出现象予以查究和追责; 二是理性。问责官员的复出与否,需视其一贯的品德和才能表现、在问责事件中的过错程度、对新岗位的胜任能力等情形而定。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是制度理性的体现;
三是透明。问责官员复出的整个过程和重要环节皆应公之于众,主动接受人民的监督,以坦坦荡荡、光明磊落取代躲躲藏藏、偷偷摸摸,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猜忌;
四是参与。对于问责官员是否适宜复出的问题,在政府主导制之下,应吸纳公众参与、民-主评议,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
理性清晰地认识官员问责机制、公开透明地贯彻执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践行“执政为民”的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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