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小卖部

2022-07-15 07:14:14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学校小卖部》,欢迎阅读!
小卖部,学校
学校小卖部(超市)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校小卖部(超市)是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必须给

予高度重视。要明确一名校级干部分管小卖部(超市)工作,并落实专人管理

第二条 承包学校小卖部(超市)的单位对学校小卖部(超市)各项工作负责并进

管理

第二条 小卖部(超市)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依法经营,场所固定,证照齐全,

价格合理,进货渠道规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优良。

第四条 实施学校服务部(超市)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进

行培训,对于承包经营的小卖部(超市),学校必须严格审查承包经营者的资格,并重点对承包者的管理水平、资金能力、资质信誉、职业道德进行审查。学校要与承包经营者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并严格按合同办事。

第五条 对承包经营的小卖部(超市),学校必须规范进货渠道,严把进货关。要

派专人经常检查出售的各类商品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严禁出售“三无”商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劣质食品。严禁出售与师生学习和生活无关的商品,严禁向学生售卖烟、酒及有害身心健康的商品。

第六条 小卖部(超市)要具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能开业。

小卖部(超市)要有开展经营活动的辅助设施,如货架、货柜、冰箱、防尘、防蝇设施等。小卖部(超市)要设置回收废弃包装的相应设施,确保废弃物的回收清除。店内商品应整齐排放,环境卫生必须干净。

第七条 小卖部(超市)商品的价格监控责任由学校负责并落实到人。服务部(超市)

的经营应以服务和方便师生为主,其店内商品的价格必须合理,不能高于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

第八条 小卖部(超市)的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在教育教学

动时间内不得营业,营业时间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

第九条 小卖部(超市)的管理责任由学校负责,相关部门可随时对管理和经营情况

进行检查,服务部(超市)必须接受检查。

第十条 对违反《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卫

生等部门的规章、规定的小卖部(超市),有关部门经审查确认后,可对其进行通知整改、停业整顿、取消经营资格等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ba671109bb68a98271fefa9a.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