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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寺院经济的一个特殊发展时期 关于元代寺院经济的综述
摘要:元代寺院经济,是中国寺院经济史上的一个特殊的变局,它不是唐宋寺院经济正常发展的继续,而是又向南北朝寺院经济情势回复。寺院受皇帝保护尊重,仗势欺压人民,侵占民田,为数众多。元朝役重,僧尼有免疫权,寺院庄田一般也免收租税,人民为逃税役竞相带产投寺院为僧。元代寺院经济的复兴和向封建领主化的回复,是在时代大潮流下出现的,但这在寺院经济发展史上是一个变局。
关键词:中国寺院经济元代寺院经济僧道变局
正文:宗教是为封建经济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寺院是宗教性的组织,但到了元代,寺院却成了社会性的组合。僧道是上层人物与世俗贵族一样,拥有广大的资产,他们已变成为元代的地主阶级。而其中的显贵就是藏传佛教,究其原因或是因为蒙古与吐蕃有着彼此内容相近的内陆游牧文化。
关于元代寺院僧道的地位问题 “如今依着在先圣旨体例里:‘不拣甚么差发休着,告天祈福祝寿者’么道。”意思是:“如今遵依前朝已降圣旨,蠲免(僧道等)一切赋役,(为皇家)祷告上天,祈福祝寿。”
元初蒙古统治者崇信全真派道教。宪宗朝以后,佛教受到尊崇。宪宗曾以那摩为国师,总天下佛教。世祖即位初年,又尊西藏萨斯迦教派首领八思巴为国师,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升八思巴号为“帝师”。此后诸朝并以西藏萨斯迦教派僧侣为帝师,掌管天下佛教,兼领宣政院事,其法旨与皇帝诏敕并行于中土及西蕃,具有同样的权威性。在《河南荥阳洞林寺碑》八旨同刻,圣旨、懿旨、令旨、法旨四种皆备,各篇旨书刻石次序如附表所示,其排列顺序是圣旨在前,懿旨次之,法旨又次,太子令旨又次,诸王令旨又次。(祖生利般田善之《元代白话辞文体例初探》《中国史研究》2006第3期)
元朝皇帝崇信喇嘛教,有的皇帝一年四季斋醮不断,用于佛事的费用岁费千万(《元史o释志传》)。国家财富半入西蕃(《郑介夫上一纲二十目·僧道》,《历代名臣奏议》)。至大三年(1310年)朝臣张养浩作过粗略的统计,以当年国家的财政总开支的数字三股分,朝廷每年用于佛事的占二股,即所谓国家经费,三分为率,僧居二焉(张养浩《时政书》,《归田类稿》)。这种挥霍浪费的程度,实为前代所不及。清代学者赵翼对元朝做佛事的巨大浪费曾作过微观的调查,这个调查所依据的材料是元朝宣徽院的材料。据查,仅延佑五年(1318年)全国各寺院做佛事用掉面粉439500斤,油79000斤,每日用羊1万头(《元时崇奉释教之滥》)。赵翼认为,如果将当年全国的官俸和兵饷两项开支加在一起,也抵消不了每年做佛事一项的开支。可见元代僧道地位之高。 关于元代寺院的赋役问题
华山《元代赋役制度考略》(《宋史论集》,齐鲁书社,1982)对元代各种户类的赋役义务做出具体分析,指出元代享有免税权(指地税)者有军户、站户、匠户、弓手、公使人、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等人。前三种人是法律上有一定限度的免税权的,因为他们负担特定任务,需要一定的费用,这种免役实际上只是政府给他们的一部分抵偿。真正享有免税特权的是后四种宗教师;僧、道、也里可温(基督教徒和教士)、答失蛮(伊斯兰教士)等宗教职业者他们各有专门户籍。在其占有的土地中,凡属皇帝赏赐和元初旧产的,均能免税。续置土田尚须验地科征。终元之世,这些人基本上享受免役权。
元政府对寺院、宫观的田地豁免赋役,一切杂泛差役也通通免除。《彰德上清正一宫圣旨碑(一)》文曰:“脱因、也里可温、先生、答失蛮,不拣那个,大小差发休善者。铺头口只应休要着。地税、商税休与者。”
因此有的得出元代的寺院有免赋役特权。但有的专家学者也持不同意见。
在曹旅宁的《元代寺院僧你的赋役问题》中指出“在仁宗延祐元年在全国展开丈量土地核实地亩的‘经理大事’,寺观田也在清理之列。”而且也指出元政府纳商税包括寺院“太宗乙丑年、世祖中统五年、成宗大德四年、八年、泰定元年都规定僧道要纳商税”和寺院要承担力役、出田助役。并最后得出元政府下诏免除一些寺院的赋役是特许的事例。
陈高华在《元史研究新论》中也指出“寺观免粮田只是指旧有的和朝廷赏赐的而入元后收买的照例纳税”。(陈高华《元史研究新论》61页) 关于寺院的人口问题
至元28年宣政院统计:全国有僧尼二十一万三千一百四十八人;白云宗有众数十万;老氏之流男女三十万;至于投靠的寺户、佃户更多。如大护国寺的佃户有三万七千五十九户,大昭孝寺有永业户二万四千余,江南寺院的佃户约有五十余万。(《元史》;《紫山大全集》;《菊潭集》)
而且由于统治者赏赐给寺院土地致使土地上的佃户也就成了寺院的永业户,“至治元年二月‘置承徽寺,割常州、宜兴民四万户隶之’(《元史》《英宗纪》);‘至顺二年正月以二万四千余户隶安山大昭寺为永业户’(《元史》《文宗纪》)‘大护国仁王寺有人户三万七千五十九’(《雪楼集》)”释道及寺观的永业户,其总数当不少于百万。 寺院控制大量的人口就必然影响元朝政府的税收来源,造成经济上的严重危机。大德七年郑介夫奏称:“愚民多以财产托名诡寄,或全舍入常住,以求避役”。大德八年诏称:“军站民匠诸色户计,近年以来,往往为僧道,影蔽门户,苟避户役”寺观的力量增加必然会引起政府的限制,但面对寺院经济成为强大力量的现实,就很难凭一纸空文使之就范。 关于寺院的土地问题
元朝以大量土地赐给寺院,寺院的土地占有是空前的。寺院土地,大部分由寺院的永业户耕种,或由佃户耕种。寺院受皇帝保护尊敬,仗势欺压人民,侵占民田,为数也很多。
忽必烈以僧人杨琏真伽为江南释教总统,杨琏真伽占有田地二万三千亩。元世祖时,赐大圣万安寺京畿良田1.5万亩。大德五年(1301年),赐昭应宫兴教寺地各500顷;上都乾元寺地90顷;万安寺地600顷;南寺地120顷。仁宗初立,赐大普庆寺田8万亩。皇庆元年(1312年),赐汴梁路上方寺和崇福官地各100顷;1316年,赐上都开元寺江浙田200顷;华严寺100顷;普庆寺益都田170顷。泰定二年(1325年),给永福寺祭田100顷。泰定三年,赐五台山殊祥寺田300顷;大天源延圣寺田1000顷。天历二年(1329年)赐大龙翔集庆寺、大崇禧万寿寺田150顷。至顺元年(1330年),以所籍张诸子田400顷赐予大承天护圣寺;括益都、般阳、宁海闲田16.2万顷,赐予大承天护圣寺,籍领住、归野里牙等田宅给大承天护圣寺。大地主捐赠给寺院的田亦不少,如松江瞿霆发捐给天目山的大觉正寺等田200顷有奇。也有一部分寺院田产来源于豪夺民田或寺院经营致富所置。
元代的寺观通过上述手段,一般都拥有大量田地。大都城西高良河滨的大国仁王寺,在至大元年(1308年)有水地2.8万顷,陆地3.4万顷;在河间、襄阳、江淮等地还有水地1.3万顷,陆地2.9万余顷。该寺凡占田10.6万余顷,占3.7万多佃户。《大德昌国州图志》称:昌国全州寺观占田1000多顷。占全州耕地总数的一半。镇江路平均每人土地6亩左右,而僧尼平均每人有地50亩左右。《元史·仁宗纪》载白云宗总摄沈明仁占田2万多顷。据《牧庵集·报恩寺碑》记载,该寺有田1000顷。《通制条格》载,杭州寺观有佃户50多万户。佛教江南总统杨琏真加占田2.3万亩,私庇平民不输公赋的2.3万户。泰定帝时有"江南民贫僧富"之说(《元史》卷29《泰定帝纪》)。这充分反映了元时寺院道观经济势力的膨胀状态。许有壬《乾明寺记》说:“海内名山,寺据者十八九,富埒王侯”。寺院田土山林,虽然属于寺户,不为私人所有,但实际上为各级僧官所支配。大寺院的僧官即是披着袈裟、富比王侯的大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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