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大场镇南大村老宅村民小组建制的批复

2022-04-19 18:24:15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大场镇南大村老宅村民小组建制的批复》,欢迎阅读!
宝山区,大场镇,老宅,建制,上海市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大场镇南大村老宅村民

小组建制的批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宝府[2012]96 【发布部门】80903C002 【发布日期】2012.11.28 【实施日期】2012.1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大场镇南大村老宅村民小组建制的批复

(宝府〔201296号)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b7781584c381e53a580216fc700abb68a982ad92.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