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特 《 一个黑夜》

2022-07-10 04:45:21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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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荒诞来诉说《一个黑夜》

对于贝克特来说,也许大家并不陌生,可能大家也很陌生。不陌生在于我们曾经都学习过他最为著名的戏剧作品《等待戈多》,陌生在于实在是不好懂,所以,这类作品我们往往是避而不看、不谈。大家都知道20世纪中期的西方,现代主义、象征主义主文学兴起,表现主义、未来主义、超现实主义、意识流等文学流派也相继在文坛出现,这些文学流派都是时代的产物,与传统文艺理论相比可谓大相径庭。贝克特的《一个黑夜》理应是超现实主义的荒诞派小说,小说不长,也可以称之为小小说。

在贝克特的剧作《等待戈多》中,贝克特始终没有向我们展示激烈的戏剧冲突、引人入胜的情节,甚至没有塑造任何具有魅力的舞台角色,唯一明确的事只有等待。同样在这篇小说中,作者也没有塑造具体的人物、情节。如果硬要为小说找出一个线索的话,我认为那位老妇人寻找的那朵黄色的野花在整篇小说中都一直贯穿始终,也许那朵花支撑着她不停的寻找,但始终不曾见着,就如老妇人自己感到吃惊一样。整个三月、四月的春季本该是繁花似锦的时候,但却连一朵野花都不曾见着。那么,是否真得没有见着黄花呢,或者说黄花本来就在身边,只是没有留心而已,就像我们只顾着走路,却忘了欣赏路旁的鲜花样。从文中有两处也可以看出,最后老妇人是找到了黄花了,一处是荒野中,已经死去了的老妇人黑色臂端上是黄花的,另一处则小说最后写到的,“白色头颅旁边依稀可见几片拔落的野花。”在文中的这两处中,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此时的老妇人已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生命的最后看见黄色的野花无疑是幸运的。也可以这样理解黄花可能是老妇人的希望,支撑着她不停地寻找下去,等到希望实现的那一天,人生的动力便消失了,唯能用死亡来体味这最后的快乐。其实,在小说中黄花也是有特指的,文中这样说道“早年丧夫那会儿她还年轻穿一身黑衣。为了让坟上的花儿再度开花她浪迹四处寻觅他昔日钟爱的花朵。”在这里,无疑把黄花比作了她死去了的丈夫,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黄花也谓菊花,有寄托哀思的意象,说明了老妇人对亡夫的情深意重,其实这也是从一个方面解释,因为小说中的人物并不固定,那个躺在地上死去很久的人到底是谁?亡夫?老妇人?谁------?这都无从可查。

在我初次接触这篇小说时,我并不觉得这是篇小说,或者说是一篇完整的小说,因为,传统小说构成的要素并不具备,首先便少了情节。另外,全文只有一个自然


段,字数也不过一千来字,并且小说中标点多为句号,短句居多,一句话表示一个意思。这样在读者读来,难免会感觉意未尽而话已完了。整篇文字都是如此,所以理解起来相当的吃力,除此之外,小说中还随意穿插新事物,如文中有“天色已晚。现在她是否该走进东方。这是她影子过去常走的方向。一条漫长的黑影。这是出生羊羔的时节。可并不见羊羔。她望不到一头。”对于影子的描写,作者仅用漫长和黑来描述,影子可以称其为长,为什么又要用漫长呢,影子与羊羔之间难道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作者在描述完影子后紧接着写到了羊羔,这些都不是普通人的思维所能办到的,作者的思维跨度实在是太大了,这也可以说是荒诞派小说的特色之处,自然对于这种小说的解读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对于小说的题目也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一个黑夜,从时间长度上看,最多不超过一天,具体时间也应该是黑夜,然而小说的内容并不如此。从小说中的“天色已晚。现在她是否该走进东方。”以及“东方在夜晚动弹不得。天气。天空昼夜阴云密布。西北偏西的边角终于露出了太阳。这些都可以看出故事发生的时间并不是黑夜,最多只能算是夕阳西下的傍晚时分。如果你把小说开始叙述的那个死去的人看作是老妇人的话,或者认为小说至始至终都是老妇人一个在扮演角色的话,那么我觉得那个最先死去的人就应该是老妇人的前生了,那么小说后面又写到一个继续寻花的人,则是老妇人的今生了,这也就构成了前世今缘的说法了,也应该是一生或者是几辈子的时间,所以小说用一个黑夜来作题是否有么一点欠妥呢。其实,黑夜应该是有象征意味的,小说中这样写到“她受不了了因此她把面孔转向太阳。她渴望夕阳西落,渴望在漫长的夕照中再次毫无顾忌地游荡。”她在这里回避着阳光,却向往着夕阳,如果把现实看作太阳的话,那么她明显就在逃离现实,她向往着夕阳,向往着黑夜,她渴望在黑夜中飘荡,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游弋。

关于小说的人物,历来都有不同的看法,也就有不同地争议。如果从小说字面上来看,小说中共出现了六个有关指人的词,包括“他”“老妇人”“第三者”“亡夫”“故友”“她”。在我看来,老妇人可能是小说的中心人物,一方面是从老妇人一直在寻找黄色的野花来看,包括小说后面的“她”,也是在寻找野花。另一方面是从老妇人在荒野中意外碰见了早已死亡的“他”以及第三者发现也已死亡的老妇人的躯体相对比,用小说中的一句话来说“乍看也吻合”,两人死法基本相同,都是身着黑色衣服,死亡的姿势也是伏地趴着,这些吻合的描写是可以看成对老妇人死亡叙述。


其实,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特征,小说也理应成为一个时代的反映,无论这个小说写得多么没逻辑、多么违常理、多么的荒诞,都是作者对时代的诉说。如果从这里来看,把老妇人做进一步的延伸,我们是否觉得作者才是真正掌控全局的中心人物呢。从小说写作的时代背景来看,应是两次世界大战之后,战争带给人的伤痛是深刻而长久的,在战后的恢复生产中,人们又往往为一己之私而悖逆自己做人原则。作者寻找的黄色野花或者说是一种精神象征上的希望,而渴望黑夜是否表明了作者不同流合污呢,宁可选择黑夜,而放弃了白天的光明。小说中这样写到“不见人烟。终不见羊羔。终不见野花。”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看似喧闹、繁华的白天却抵不过万籁俱寂的黑夜。小说中的“身影和瑟瑟声令人厌恶。”瑟瑟声是一种怎样的声音呢,反正不会是人所发出的声音,那么就应该是动物的声音了,这好像又回到了卡夫卡的《变形记》中了,在作者看来,此时丧失人性的人与普通动物是没有区别的。作者就是那个老妇人,而趴着很久的尸体则是这个病态社会的写照,“没有谁惦记他,没有谁寻找他,”人们不愿意去承认这个社会,更不会去改变这个病态社会,直到有一天作者自喻的老妇人发现了他,借老妇人的口吻诉说着这个世界的不吻合。

说了这么多,其实都是荒诞之言,正如小说最后一句讽刺意味的话来说:一切显得吻合,不过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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