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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美尔的生命哲学
德国生命哲学的另一个主要代表是齐美尔。他出生于柏林,毕业于柏林大学。曾长期在柏林大学任教,以后又任斯特拉斯堡大学教授。齐美尔和狄尔泰都曾经是新康德主义的信徒,后来转向生命哲学。同青年时代吸取黑格尔思想尔后接受康德哲学的狄尔泰相比,齐美尔对康德学说的研究比狄尔泰走得更远,他的一些关于历史哲学和社会哲学的著名论著都是在新康德主义的影响下完成的。齐美尔后期受尼采和柏格森的影响。 齐美尔用两个特别的命题来说明生命:"生命比生命更多"和"生命超出生命"。所谓"生命比生命更多",是指生命是一个生生不息的创造过程。生命是一种运动,这种运动是持续不断的。"只要有生命存在,它就产生某种活生生的东西",也即每时每刻在产生自身。生命是一股不可逆转的流,在其中每一个瞬间都消溶进下一个瞬间。齐美尔也认为时间是生命和有生命之物的根本特征,只有有生命之物才具备时间上的延展性,而僵死的物质无所谓过去、现在和将来,它们以空间为特征。这种将时间和空间割裂开来的看法,在生命哲学家中带有普遍性。
齐美尔认为,没有无内容的生命过程和生命形式。我们在自身的生活中"体验"到生命的内容,这种"体验"实际上是心灵把握生命的活动。每一当下直接的体验把这一内容与别的内容联系起来,把个人的整个生活历程连结起来。每一个生命形式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这种体验只能是直觉的,不可能从别的形式中推论出来。所以他说:"我们对持续不断的生命的知识也许是(在绝对的意义上)我们所拥有的唯一的直觉知识。"
生命过程是不断保持生命自身,不断壮大、发展生命自身的过程。但是生命的含义不仅仅于此,它不仅创造更多的生命来时时更新自己,而且从自身创造出非生命的东西,这些东西又具有它们自己的规律和意义。也就是说,生命有超越生命自身的能力。齐美尔把生命的这种特性叫做"生命超出生命"。生命根据包括在体验中的形式的原则来创造对象,它为世界创造了艺术、知识、宗教等对象,而这些对象都有其自身的逻辑一致性和意义,独立于创造它们的生命。生命在这些形式中把自身表达出来,这些对象则是生命的审美、理智、实践或宗教的能动性的产物,它们也是生命的可理解性的必要条件。 齐美尔由此把生命的创造扩大到整个人类活动的领域。从艺术作品、宗教教义和政治制度,到经济结构、哲学学说和科学体系等等,都是生命的创造物。它们构成文化世界,体现着个人与客观精神的联系。齐美尔的这种生命观同当时流行的狄尔泰、柏格森等人的学说相比,并无多少新奇之处,他们的共同点是用本体化了的生命概念来解释社会历史和文化,把历史的发展、社会的变迁和文化的形成都解释为生命的表现,其间没有理性规律的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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