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管理工作实施条例

2023-02-01 03:26:12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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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课程进修班的管理工作实施条例



为了使我院研究课程进修班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更好地为气象系统培养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研究课程进修班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切实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针对研究课程进修班的教学管理及其他一些事宜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 接受对象和条件

研究课程进修班是面向社会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而采取的一种继续教育的形式,参加研究课程进修班学习的学员必须具有相关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工作三年以上。

凡拟上研究课程进修班的有关人员,需向本单位提出拟上研究课程进修班的申请报告一般要求专业对口并经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同意推荐。单位同意后可向教学点报名。

对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发给录取通知书,并由教学点发到各学员手中。



第二条 学习期限及方式

学习期限为二学年。研究课程进修以分阶段集中面授教学为主。




第三条 课程安排及要求

研究课程进修班以《兰州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根据教学计划学位必修课程设置为8(其中:基础理论课3门,专业课3门,公共2门。)选修课1门;应修学分30-35分。学员缴费注册后应按照教学计划规定参加每门课程学习,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缺席者,按旷课处理。每门课程缺席总课时1/3以上者,不论何种原因,将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必须重修。

研究课程进修班学员在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教学点的考试制度所有考试必须认真、独立完成,禁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



第四条 考试成绩及其他管理

课程考试由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及教学点统一组织,每次授课完后由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指派专人到教学点进行监考和巡考。教学点要协助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作好各项考试管理组织工作

考试成绩由任课老师阅批后,由专人负责填入学员的兰州大学研究课程进修班成绩登记表,并由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专人管理,登记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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