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怎样改身份证姓名》,欢迎阅读!
如果想改身份证上的名字首先要改户口簿上的名字!不过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否则户籍部门是不会给你改的,因为大家都以自己的名字不好听或迷信为理由不喜欢就去改的话,户籍部门就不用干其他的工作了您说对吧?再说,你们对改名字的具体操作步骤又不是很清楚他们能够推脱的事为什么不推脱?和你们也没什么关系没什么亲戚,你说是不是?如果顺利,一天就可以改完,而且除了工本费外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需要公证)改名字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下面我来教你更改名字的具体步骤: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年?月?日出生,现年?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 年月日)
2:学校.单位或街道证明(只须证明有你这个人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 3: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公证 (超过16周岁就应该公证的,可他们也有的时候抽风,不要先公证,万一他们不要就省200块钱的)
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7: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好象是19块钱,我记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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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变更是在户籍上进行变更,变更后重新办理身份证就可以了。身份证是随着户籍地变动而变动。两者必须一致。但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终生不变的。
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1)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2)出生日期的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 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3)民族成份变更。户 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 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 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 人民政府审定报请国务院审批。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 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 份,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 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养关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变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应改 变,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双方协商选定。
你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1、先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阐明改名的理由,然后写一份申请,盖章。
2、再把申请拿到当地的办证中心去,给主任看一下,盖章,就可以改户口和身份证了。
变更姓名
(1)学龄前儿童变更姓名。凭父母或监护人申请报告、本人《居民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分局)申请,经派出所(分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
(2)在校学生要求变更姓名。凭父母(或监护人)或本人申请报告,就读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本人《居民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分局)申请,经派出所(分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已办身份证的,收回原名身份证,办理新名身份证。
(3)干职工要求变更姓名。凭本人申请报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组织或人事劳动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分局)申请,经派出所(分局)领导审查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同时收回原名身份证,办理新名身份证。
(4)其它人员要求变更姓名。凭本人申请报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县公证机关的《变更姓名公证书》,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分局)申请,经派出所(分局)领导审查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同时收回原名身份证,办理新名身份证。
有的时候大家会觉得身份证的姓名不好听,或者其他原因,就想把身份证的姓名改了,但是不知道能不能改,会不会很麻烦,会考虑很多,所以非常的郁闷。 步骤/方法
1.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
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 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 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
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
审批后即可改名。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4.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
议书签字同意。
5.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
更证明。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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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想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档案、学历证书、社保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办法如下:1.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手续、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单位证明、户口登记簿户口页复印件、5个同龄人证明【同一户口居住地】、毕业证等;2.填写户口更正申请表后,到区县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3.40个工作日办妥;4.工本费20元。请参考! 变更姓名: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常见理由有名字不雅,父母离异再婚,重名不便,僧人还俗等)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务农、经商等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4、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二)办理步骤:(1)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所长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上报分县局主管领导,直至市局主管领导审批(审批权限各地可能稍微不同)。
(2)如果申请得到批准,申请人持《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更改户籍信息中的姓名信息,将原来的姓名变更为曾用名,重新打印户口本,并以新户籍信息办理身份证。 (三)变更姓名的现实情况:
姓名涉及到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诸多重大事项,它的变更比较敏感,公安机关对于此事很慎重。
如果申请人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因为已经成年,可以参与很多社会事务,所以年满十六周岁改名不易。如果申请人目前正在涉及民事刑事诉讼,不能改名字。 户籍信息目前都以统一录入全国人口信息网络,更改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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