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书评

2023-01-06 15:05:22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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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谈《乡土中国》

对《乡土中国》这本书可以说仰慕已久,首先它是费孝通先生的名作,其次在学校学习中老师也多次提到它,然而真正去读这本书还是最近。由于这学期我修了法律社会学这一课程学习了一些相关理论此时读《乡土中国》更有一番风味。

书中共有有十四篇文章,大体来说第一篇算是背景介绍的是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社会的特殊性;第二三篇主要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到十一主要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三篇大约介绍是乡村变迁。虽说该书仅五万字左右,实为薄书,然而书中内容甚多,又是作者所提炼的精华,我无力站在全书的角度来做评论,仅就自己感触较深的方面讨论一二。

乡土中国的特性是什么?费先生在第一篇就指出:中国乡下人多,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土就是泥土,靠种地为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上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同时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子里面大家都非常熟悉,形成了一个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处于次要的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而到了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乡土社会的风俗不再适用,“土气”也成了骂人的话,统治社会的是法律而不再是礼俗。

书中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也是首次有这样的说法,即差序格局。何为差序格局?用原话说就是“如同把一块石头丢到水面上所荡起的一圈圈推出去水纹。”最中心的一点是自己,其余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书中对于中国人的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作者用较长的篇幅去比较我们中国的“差序格局”和西方“团体格局”的不同,在作者看来,我们之所以和西方不一样,就在于群己,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是团体。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在中国就不一样。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如果你不得势,很可能没有一个人认识你,落的门庭冷落,宾客毫无了。我们的社会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一样的,如此一来我们和西方的不同便十分的明显了,西方要的是权利,而我们攀得是交情,我们讲究是等差、层次感;西方是讲团体,有一个团体的概念,团体同时不能抹杀个人的利益,只能是契约平等,而我们却是自我主义,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存在。

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礼治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传统就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乡土中国的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法律,也不同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先生的意思,做事合乎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人口流动小,


而且土地资源也很少变动。在这种不分秦汉、代代如是的环境里,经验可以是共通的,”个人尽可把先辈的经验用作己用,在这样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尽管时代在变,而个人一生中所要处理的事物却是与先辈无多大出处的,这也就很好的说明了为什么一个无法的社会依然能世代运转,生生不息。

再说说血缘和地缘。如果说游牧民族是“逐水草而居”,那么说乡民们是“遇土而安”也不为过,土地是不会变动的,只是其生长能力在变,土地资源的非流动性直接导致了血缘和地缘的出现。血缘是一套根据血缘亲疏关系来决定对对方权力和义务的体系,血缘是十分稳定的力量。而地缘在人口不流动的状态下是和血缘合一的,是血缘的投影。也就是说血缘相近的群体在土地允许的状况下是生活在一起的,只有当土地资源难以维继群体所有成员的生活时,才会有一部分人走出去,要么在另外一个群体里生活下去,要么开垦荒地,重新组成一个群体,新组成的群体依然和原先的村落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而那些到另一群体中生活的人往往是不被另外一个群体所接受的,因为在地缘上他们不相接近。

那么如何才能成为村里人即外来者如何真正融入当地的生活呢?有两个条件:第一,要在村子里有土地,这是一切的基础;第二,通过婚姻进入当地的亲属圈子。这两个条件都是很难实现的,因为在中国乡土社会土地是无法充分自由买卖的,土地掌握在氏族的手里。再说婚姻,一个人嫁入当地自然就成为当地人,但对于已经住在当地的“外客”来说是很难娶得当地的女子的,除非他有自己的土地。这表明外乡人要融入另外一个集体是十分困难的,进一步论证了两点:一是乡土社会的稳定性很强,排斥外人就可以使自己少受到外界的冲击,进而维护自己传统的稳定;二是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否则人们是无论如何也不愿离开自己原先的居住地的,外出就会受到排斥,在自己所熟悉的群体里才能生活的舒适。在这样的社会里有礼俗道德就足够了,其必然能毫无差池的运作繁衍。

“费孝通先生多年研究中国的乡村,他认为在乡村里可以看到中国大部分人民的生活,一切问题都牵连到这些在乡村里住的人民,所以对于他们生活的认识应当是讨论中国改造和重建的重要前提。他力图使自己的研究紧密的结合中国实际,研究如何从乡土社会转到工业社会。”一位学者如是说。

随着国家从传统的乡土社会向工业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极大的的冲击着礼治秩序,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传统的秩序被打破了。从历史展的角度来看这是好事,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举例说:在没有法律社会里人们自然不必去追寻法律为何物,遇到问题了自可以通过法律以外的途径解决。现在国家倡导建设法治社会可是在乡下还有数量十分庞大的人群法律意识极为淡薄,正处于改革的夹缝里不能自拔,国家的普法运动就很有必要了。国家近些年也一直在做这方面的努力,在广大的乡村普及和传播法律知识,帮助村民建立起法律意识。这是非常困难的,要在广大的村民中建立起法律意识,无异于给他们洗脑,这完全是思想上的碰撞,是传统礼俗和现实法律的碰撞。国家还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来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希望有朝一日能在广大的村民中真正建立起来法律意识。

我们还要看到,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从农业大国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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