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2.0标杆引领工地评定与奖励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2.0标杆引领工地评定与奖励
管理办法(试行)
1 1.1 1.1.1
总则 目的和依据 目的
整体提升项目管理水平,鼓励各单位积极创建2.0标杆引领工地,进一步扩大全局的市场和品牌影响力,实现样板引领,全局项目共同进步,制定本办法。
1.1.2 2.0标杆引领工地评选依据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手册(2015年修订版)》; 3)《2.0标杆引领工地指导手册(2016版)》; 4)《观摩工地管理实施细则》。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2.0标杆引领工地的评定及奖励工作。
1.3 术语定义
2.0标杆引领工地是在局观摩工地基础上,升级管理要求,以成本管理为核心,做到工期履约良好,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绿色施工和标准化管理亮点突出,劳务管理到位,能够引领社会(投资商、新闻媒体)、政府、行业可供观瞻有震撼性视觉效果的工地。
1.4 评选方式
2.0标杆引领工地创建由公司选定、策划,并在局工程管理部登记备案。 2.0标杆引领工地评选认定由项目申请、公司申报、局统一组织评选认定的方式产生。
2.0标杆引领工地奖项设定分为2.0标杆引领工地奖和2.0标杆引领工地金奖两个层级,每个项目只能创建获评一次。
1 / 3
2.0标杆引领工地奖:工地全面落实局《2.0标杆引领工地指导手册》要求,并已组织一定层级(公司、大客户集团、地市)及以上的观摩宣传活动,评选认定采取2.0标杆引领工地奖验收组现场验收的方式。 2.0标杆引领工地金奖:在获得局年度2.0标杆引领工地奖项目中,优选获奖项目总个数的10%-20%,评为2.0标杆引领工地金奖项目,评选认定采取2.0标杆引领工地金奖评委会投票决定的方式。
2
管理部门
2.0标杆引领工地管理部门:2.0标杆引领工地的创建、评选认定工作由局工程管理部牵头,质量管理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生产资源管理部、科技部、信息化管理部、商务管理部、党委工作部共同管理。 2.0标杆引领工地奖验收组成员:局主管领导及2.0标杆引领工地管理部门人员,不少于5人。
2.0标杆引领工地金奖评委会成员:局主管领导及2.0标杆引领工地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少于7人。
3 3.1
2.0标杆引领工地的申报与评定 创建计划及申报备案
三级公司结合局及自身市场经营情况每年年初制定2.0标杆引领工地创建计划报局工程管理部。
经公司选定或局指定需创建2.0标杆引领工地的项目,在中标一个月内由公司将《项目策划书》上报局工程管理部登记备案,局工程管理部对2.0标杆引领工地创建项目重点跟踪关注。 附表1——2.0标杆引领工地备案表
3.2
2.0标杆引领工地奖验收与评定
1)验收:已在局工程管理部进行2.0标杆引领工地备案的项目,全面落实局《2.0标杆引领工地指导手册》要求,并已组织一定层级(公司、大客户集团、地市)及以上的观摩宣传活动,由公司初验合格后提请局工程管理部组织2.0标杆引领工地奖验收组人员现场验收。 2)验收依据:依据《2.0标杆引领工地指导手册》要求现场打分,评分表见:附表2——2.0标杆引领工地奖评分表。
3)2.0标杆引领工地奖认定与发布:通过年度局观摩工地验收,2.0标杆引领工地奖评分表得分率90分以上且无零分项,项目获评局年度2.0标杆引领工地奖。
2 / 3
3.3
2.0标杆引领工地金奖评定
被评为局年度2.0标杆引领工地奖的项目均可参与2.0标杆引领工地金奖的评选;
按照优选当年全局获评2.0标杆引领工地奖项目总个数10%-20%的原则,确定当年2.0标杆引领工地金奖项目指标个数;
每年年终局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2.0标杆引领工地金奖评委会人员召开专项评审会议,采取公司对参评项目专题汇报、评委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局年度2.0标杆引领工地金奖项目。
3.4
2.0标杆引领工地奖及2.0标杆引领工地金奖管理
获得局2.0标杆引领工地奖及2.0标杆引领工地金奖称号的项目在后续施工中发生以下事件将被取消其所获奖励及称号:
①发生质量事故和因工程质量受到政府通报及媒体负面报道的事件; ②发生A级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③发生因安全文明和绿色施工受到政府通报及媒体负面报道事件; ④劳务分包商(5人及以上)到局、总公司办公区或政府机关采取围堵等方式干扰正常办公秩序,给局的品牌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⑤发生业主向局的书面投诉2次及以上,经局相关部门确认有效的;
4
奖励
1)获得“2.0标杆引领工地奖”称号的项目,奖励项目部20万元,由公司制定奖励办法并安排专项资金发放。
2)获得“2.0标杆引领工地金奖”称号的项目,奖励项目部80万元,由局发放。
5 5.1
附则
各公司应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到2.0标杆引领工地观摩学习,鼓励局内各单位间互相观摩学习,以促共同提高。
5.2 5.3
本办法由局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附表1——2.0标杆引领工地备案表
附表2——2.0标杆引领工地奖评分表
3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b1cf7b32954bcf84b9d528ea81c758f5f61f29f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