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援助宣传单

2022-05-27 02:49:13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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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残疾人就业 改善残疾人生活



一、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意义重大而深远

残疾人劳动就业关系到人类的解放事业;残疾人也是重要的生产力,通过劳动就业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文明;同时,残疾人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特殊社会群体,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扶助残疾人劳动就业,安置一人,稳定一片。安置好这个群体,可促进社会稳定。我国的宪法和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表明,劳动就业是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的基本途径。

二、残疾人可享受哪些劳动保护权

残疾人的劳动保护权就是法律关于保护残疾人在劳动就业方面的合法权益的规定,包括国家对残疾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残疾人的劳动就业以及残疾职工的劳动条件,提供必要的优惠和保护政策。概括地说,残疾人的劳动保护权主要包括:

1对残疾职工在劳动就业方面的非歧视性保护。《残疾人保障法》34条规定:“在职工的招用、聘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对于国家分配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残疾毕业生,有关单位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接收;拒绝接收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接收。”

2.适应残疾人特点的劳动条件和特殊保护。所谓适应残疾人特点的劳动保护,主要是指这种保护应该适应残疾人的生理特点,并针对他们的生理特点,提供特殊的保护手段,同时应该有必要的安全和卫生设施,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防护和保健用品。

三、残疾人联合会在残疾人就业中所承担的职责 1、承担本区域内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2对本区域内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进行劳动能力评估、求职登记,同时提供就业咨询、职业技术培训等相关服务; 3、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或个体经营; 4、为农村残疾人生产劳动提供服务。

四、用人单位对录用残疾人要遵守的原则

用人单位与招用的残疾人订立劳动合同,应保障残疾人就业的特殊性和稳定性,根据有利于发展生产和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年;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应兼顾残疾人就业的稳定性和特殊性,要为残疾人安排适合其特点的岗位,提供和创造便于残疾人生产和劳动的环境、条件和符合其实际情况的职业培训; 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应按照规定,可以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合同鉴证机构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不得在晋职、晋级、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歧视残疾人职工。

五、残疾人就业应具备的条件 1、已办理二代残疾人证; 2、达到法定的就业年龄; 3、生活能自理;

4、有劳动要求,经培训后能掌握上岗知识和技能的。

固镇县残疾人就业服务电话:6025730



固镇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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