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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的宗庙之祭主要有六种形式:
祫祭,就是合祭,在太庙祭祀所有的祖先,即合祭群祖。
禘祭,禘,从示从帝,盖帝祭之称。“不王不禘”,只有王才能进行禘祭。禘祭的主要对象是禘其祖所自出,以其祖配之。所以禘祭可能祭祀其祖并配上帝 ( 天帝 ) 。
祫祭、祫祭皆为四时之上的祭祀,郑康成认为三年一祫,五年一祫,则祫大禘小。王肃、张融等人认为祫小禘大。孔颖达认为:“祫,即禘也。取其序昭穆谓之禘,取其合群祖谓之祫。”
除禘、祫之外,周代有四时之祭。
春祭曰祠。祠,即食也。春天万物生长,孝子思亲,增嗣而食之,故曰祠。
夏祭曰钓。可汋新菜之意。
秋祭曰尝。尝,即尝新谷也。
冬祭曰烝。烝,即进物品之意。
周代祭祖以祫、禘较为隆重,春、夏、秋、冬四时之祭规模较小。其祭祀的方法有祼、馈食等。
祼祭,《诗•大雅•文王》曰:“祼将于京。”祼,就是在神主前铺上白茅,将酒洒沥于茅上,像神饮酒。《大宗伯》把祫祭叫做祼祭,可能是在祫祭时进行祼祭。
馈食,以食品献于神或祖先曰馈食。 祭祀
西周春秋时期祭祀祖先的情况,《诗经》中有许多记载。如《小雅•楚茨》载:“济济跄跄,洁尔牛羊,以往烝尝,或剥或享,或肆或将。”也就是说,所有参加祭祀的人都非常庄严恭敬。牛羊等牺牲都很清洁。枣、栗等物品,或剥,或已经去皮让祖先享用,还有的进行祼祭,或将肉装进鼎中。在祭祀中,有“尸”来充当被祭祀者。尸代表祖先致嘏辞,保祐子孙多福降临。《仪礼》中记载尸对孝子的嘏辞曰:“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于女 ( 汝 ) 孝孙,来女孝孙,使女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万年,勿替引之。”表现了贵族要求多福多禄的心理。
祭祀中充当“尸”的人,一般是受祭者的孙子。《礼记•祭统》曰:“子不可为父尸,孙可为王父尸。”孙可以充当祖父的尸,这与当时的昭、穆制度相合。昭、穆制度的内容是,如果祖为昭辈,父为穆辈,那么孙和祖同样为昭辈,重孙和父同样为穆辈。原始社会时期,族外婚制度下,祖辈和孙辈应属于同一个氏族集团,同样,父辈和重孙辈也属于同一个氏族集团。周代的昭穆制度和“孙为王父尸”的尸祭制度可能反映了原始社会的这种遗存。
《诗经》中有许多关于周人祭祀祖先的诗歌,如《小雅》中的《楚茨》、《信南山》,《大雅》中的
《既醉》、《凫鷖》,《周颂》中的《清庙》、《维天之命》、《维清》、《天作》、《昊天有成命》、《我将》、《执竞》、《思文》等。祭祀中,孝子为了酬谢尸的辛劳,摆下酒肴,请尸来吃,叫做“宾尸。”他们认为“公尸燕饮,福禄来成”,“公尸燕饮,无有后艰。”《信南山》中说:“曾孙之穑,以为酒食,畀我尸宾,寿考万年。”周人祭祀以一人为尸代表祖先,将醴酒和农产品让尸享受,这样,才能保祐他们没有艰难,多福多禄,年岁丰登,寿考万年。
“尸祭”在我国延续很长时间,西周时的情况已见于《诗经》。春秋时期亦如此,《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载,齐国祭祀大公时,以“麻婴为尸,庆雉为上宾 ( 宾长 ) 。”《史记•礼书》有:“大庙之未内尸也,始绝之未小敛,一也。”说明尸祭之俗一直延续到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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