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会与环境之间的哲学关系

2022-04-08 09:21:16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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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会与环境-(普遍哲学关系)

人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人受社会环境的制约,人不能完会脱离社会。环境影响并改变人。

同时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在一定条件下,个体的活动也反作用于社会,即人可以在环境中独立甚至改造环境。发挥主观能动性受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的制约。

人类文明分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物质条件和实践经验,精神文明又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动力和智力支持;这二者是相互促进和储存的辩证关系。物质文明的精神文明共同发展是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进步的必要条件之一。

生产力水平是社会发展的标志。物质文明的发展,精神文明的进步,构成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首要生产力是人,既劳动者,在目前社会条件下,劳动者又分为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差距的缩小代表着社会的发展程度;当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条件下,那时的人是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完美结合者。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在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下,要有意识地调整生产关系,以更适应并不断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进步,实现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并实现可持续。

社会和环境对于个人,是整体与部份的关系;整体与部份互为条件,整体由各部份组成,部份从属于整体;部份又有主要部份和次要部份之分;主要部份不可或缺,甚至起关键作用;部份对整体有反作用,个体或部份的变化影响着全局;同时部份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具有普遍联系性。

一个系统的整体不仅大于其中任何部份,而且大于部份之和,部份最优化的组合能使整体发挥最大的功能;1+1大于2哲学原理。

个人与社会或单位等还是个体与集体的关系,人只有集体中,个体才能有真正的自由和发展的空间;集体依赖于个体存在,个体具有相对独立性,对集体有影响作用;个体与集体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谁的利益更有价值更具意义;必须理解个体利益源自于集体利益,个体利益须服从于集体利益。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起决定性的作用;而在认识中形成理论对实践有指导作用,但理论又不能脱离实际;人类的认识运动是从实践到认识和从认识到实践这两个飞跃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的过程;认识又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这二者是辩证统一的,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和源泉,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理性认识是感性认识的发展和深入;在认识的过程中,情感、经验和他人的认识往往会参与其中,利弊共存,关键是要实事求是。

在认识过程中,须注意现象与本质的关系;现象富于变化,而本质则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现象还具有真相和假相,假相具有迷惑性,只有认清真相,事物的本质才容易被揭示出来;认识事物的本质需要一个不断反复和深化的复杂过程;需要客观、理性和时间。

现象有产流现象和支流现象,支流现象不代表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趋势,只有抓住主流现象,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

任何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如人的身体是存在的形式,构造都是一样的,但个性、习惯或精神等是人的内容,都各不相同。内容决定形式,反过来,形式也会反作用于内容;由于时间、地点和条件的不同,同一内容也可以有多种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同样的形式也可包含多种不同内容;形式和内容沿着一个和谐到不和谐再到新的和谐的辩证途径发展着。

事物发展过程中时刻都会有对立与统一等矛盾关系;一切矛盾的对立面都不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一方的存在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为条件。矛盾的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并始终于在相互排斥与否定的斗争中,这些斗争与冲突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般要经历一个由隐蔽到鲜明的过程;矛盾斗争的结果有三种:1、矛盾的一方克服另一方;2、矛盾双方同归于尽为新的矛盾替代;3、矛盾双方融合为一个新事物。矛盾双方势力悬殊,那结果多是一方克服另一方的情况;如果势力相关,则多是两败俱伤;如果矛盾双方无本质冲突,则容易走向融合;但总有来说,最终都是由新的矛盾或事物质代替旧的矛盾和事物。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整个世界充满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这是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的体现,但每一个个体矛盾又具有特殊性。

在矛盾构成的矛盾体系中,各种矛盾力时发展多是不平衡的;主要矛盾居支配地位,对事物起决定性的作用;只有理出主要矛盾,才能所握事物发展的方向。同时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主要的。解决矛盾问题,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反对矛盾均衡论。

我们对待一切事物,既不能肯定一切,也不能否定一切,必须要用唯物辩证的方法去对待;事物的发展是矛盾的,具有两面性;看等问题应该坚持辩证的否定观,要一分为二地看持;否定就是扬弃,有克服,有保留,继承一切积极因素,抛弃一切消极因素,既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没有否定,就没有发展,事物的发展总要经过两次否定,二个阶段,既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这就表现为一个完整的变化过程。 新事物的发展是艰难曲折的,但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是内因和外因的辩证统一,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外因又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因果联系是客观存在的普遍关系,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因果的地位可相互转换,在此时此地是结果,在彼时彼地就成有原因;反之亦然;另外因果本身也相互转换,相互作用。因果关系具有复杂多性和多


样性,有一因多果,一果多因,多因多果等形式。

必然与偶然相互联系着不可分割。必然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支配地位,决定事物发展的方向,偶然伴随着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事物的发展。偶然中包含着必然的因素,必然中也有偶然的存在;在一定条件下,偶然和必然可相互转化。

真理与谬误是辩证地对立统一并相互转化着的。真正是相对的,只有一定条件、范围和某一发展阶段上的真正,没有绝对的真理。正如列宁说:只要再多走一小步,看来像是朝同一方向多走了一小步,真理就会变成错误。普遍认周不一定就是真更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时掌握了权力并不等于就拥有了真理,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权力、习惯、势力或利益关系至多能难为宣传真理的人,终究不能战胜真理。

事物还包含个性与共性,同时个性包含了共性,共性也包含个性,个体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体。个性与共性可相互转化。

社会具有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之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存在(时代、地域等环境条件)变化了,社会意识也会必然或迟早发生变化。社会始终随着科学的发展进步而进步。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有其自身发展规律,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与社会的发展变化不一定是同步的、一致的。社会意识有很的历史承性,因为社会存在变化了,并不等于旧有社会意识就彻底消亡,而是一个继承的了发展的过程。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每一种形式不是孤立存在的;如宗教哲学哲学文学等等。 在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中,量就是质变的必要准备,量变才能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趋势和结果。如鲁迅说: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度,是事物质和量的统一。

事物发展是一个始终运动着的过程,世界唯一不变的是变,也是一个不断前进的复杂的过程,前进中有也波折。事物个体存在的过程从属于一个更大的整体的过程,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一切事物都是一个发生、发展、消亡的过程。

什么样的过程产生什么样的结果,过程的内容充实,结果也就充实,形式和时间意义上的过程带来消极的结果,既事物发展过程本身的客观规律不能违背,谁违背,谁就会受到惩罚。一个过程的结果有两种情况:一是事物发展过程中前一个阶段和下阶段的中介点,一是最终消亡;但新事物必然取代旧事物,科学、发展和可持续是新事物的存在基础。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就是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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