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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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 关于2020年学位授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整体工作部署,现将2020年学位授予工作若干事项通知如下:

一、31日~31日,学位申请人在开题报告的基础上定稿学位论文,务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填写完成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不要超过2页。该表由各培养单位(含各教育中心和西三环学区各院系,下同)统一提交学位办存档。

二、41日上午10点前,各培养单位向学位办报送电子版“拟毕业博士/士生名单数据库表”,中午12点封库,未上报的博士生、硕士生须办理延期手续。42日上午,学位办组织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抽签,并公布抽签名单(2020年按拟毕业博士生50%的比例抽签)

三、520日前,答辩工作结束。学位申请人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自行印制论文。

四、529日前,学位申请人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外网上的要求,向学位办提交相关材料,其中《授予学位登记表》在一体化系统中填写,填表说明请见外网学位管理下的共用文档中“关于填报《授予学历博士(学历硕士、专业硕士)人员登记表》的说明”,严格按照说明中的要求填写,确认无误后打印、签名。同时,须向所在培养单位秘书报送已通过答辩的word版学位论文。

五、65日前,各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根据《学位论文学规范检测暂行办法(201211月修订),会议前3天,各培养单位秘书将所有已通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的word版学位论文,提交学位办检测(各培养单位须事先对学位论文进行形式审查)。凡未经检测的学位论文,不得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凡有作假行为的,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相关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审议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时,确定参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各培养单位原则上限1篇。

六、65日前,各培养单位向学位办报送存档材料和上会材料。 (一)存档材料

1.学位申请人的答辩材料:1)指导教师“评阅书”原件1份;2)专家“评阅书”原件各1份;3“学位论文答辩会记录”1份;4“学位论文答辩报告书”原件2份;5“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书”原件2份。

2.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报告书”1份(后附“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依次为“博士”“硕士”“同等学力博士”“同等学力硕士”“专业学位硕士”

(二)上会材料


1.学位评定材料:(1)A4纸复印27份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报告书”(每份后附“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依次为“博士”“硕士”“同等学力博士”“同等学力硕士”“专业学位硕士”2A4纸复印6份“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每份后附按名单排序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报告书”

2.参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材料(可由被推荐人报送)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限1页)《参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推荐信》(限1页),此2页用A4纸正反面复印27份;2)存档纸质论文1本。

七、615日左右,召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八、毕业典礼日后,学位获得者到学位办或所在培养单位领取学位证书。

注:所有表格,请从www.gscass.cn“学位管理”的“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或“硕士专业学位”、或“优博学位论文”等窗口下载。有关答辩与提交材料的其他重要信息,也按以上路径查阅下载。

学位办公 2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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