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研究生课程选课及其管理办法

2022-05-05 03:20:18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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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研究课程选课及其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研究课程及其教学组织实行校、院(系、所)二级管理研究生院除负责课程总体安排以外,主要负责公共教学组织与管理,专业课主要由开课的院(系、所)负责组织安排。



第二条 我校研究课程分为博士研究课程和硕士研究课程课程编号第一个字母分别以BS表示。



第三条 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新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并在网上慎重提交经导师同意的培养计划研究生每学期要进行网上选课(除按规定批准免修的课程),所选课程应在当年开课目录范围内且须与本人提交的培养计划一致。若所选课程不在培养计划内,即培养计划需要变更,必须到研究生院填写“研究生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经导师签字(盖章)同意,交研究生院备案后才能更改。



第四条 研究生所选课程经过学习考试(考查)及格者,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对未在网上提交培养计划和进行网上选课的研究生,任课教师不得自行同意其参加考试所取得考试(考查)成绩也不予认可。



第二章 排课管理

第五条 每学期结束前两周,研究生院根据下一学年开课目录上网排下一学期公共课,各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员上网排专业课,所排课程必须确定任课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



第六条 每学期结束前一周,研究生院在网上公布《研究课程开课目录》、公共课程表》、各院(系、所)专业课课程表以及任课教师课程表。



第七条 每学期研究生所选课程要达到一定的人数才能开课,硕士生选课人数在5人以下,博士生选课人数在3人以下的课程要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方能开课。



第三章 选课管理

第八条 博士生原则上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课程学习计划修满学分。硕士研究生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学位课程学习计划,在一年半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医学硕士研究生在两年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



第九条 新生第一学期须在网上提交培养计划并打印一式三份,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交导


师、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员各一份,另一份务必自留,待毕业时装入本人档案材料袋;每学期须在网上提交选课单并打印一式两份,交导师签字同意后,一份交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员备案,另一份务必自留(注:打印出的培养计划和每学期的选课单都须经导师签字后才能生效)



第十条 每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的具体时间安排,研究生院将在网页上及时公布。研究生网上选课步骤:①进入东南大学主页(www.seu.edu.cn) →②人才培养→③研究生院→④学生服务系统→⑤个人信息(网上注册)→⑥(新生)提交培养计划→⑦课程信息→⑧学生网上选课→⑨选课结果查询→⑩课表查询。



第十一条 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在网上选定的课程原则上不得无故变动。个别因课程停开、上课时间变更等原因造成其选课冲突需要改选、退选或补选课程者,应在开学后二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到研究生院办理,超过规定时间则不再办理。领取的课程计算机机时票,退选时必须交回任课教师,不退回者不作退选论。所选课程如果放弃或不参加考试则按照《东南大学研究生成绩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按“零分”记入成绩档案。未网上选课而参加考试者所得成绩无效,不予登记。



第十二条 研究生原则上应在本校选修课程少数课程必须到校外选修者,应经导师及(系、所)负责人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审批。考试合格后,根据开课院校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和原始试卷,本校可承认其学分,上述手续不完备者,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研究院批准的校际互选课程为正常选课,不属于旁听课程



第十三条 博士生经导师同意可选修硕士生课程(不超过两门)选修跨一级学科的硕士课程计一半学分,选修本专业硕士生课程不计学分。



第十四条 硕士生需要选修本科生课程,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经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在网上选课。所选课程若为我校本专业本科生应学课程属补修则不计学分,否则计一半学分。



第十五条 本科生选修研究课程和非学历研究生选修学历研究课程参见《东南大学研究课程旁听及其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每学期任课教师凭网上选课名单登记考试成绩,并在考试结束后十天内将成绩单和考试(考查)卷交本院(系、)研究生教务员,由开课院(系、)研究生教务员将成绩单原件转交研究生院存档。



第十七条 各院(系、所)若制定研究课程选课管理实施细则,需要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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