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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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开展科技

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人员

【发文字号】鄂政办发[2008]63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09.18 【实施日期】2008.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实施意见

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86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科技厅、省人事厅、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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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厅、省人事厅、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引导广大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基层创业,探索科技服务“三农”的有效途径,根据科技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4542号)和2007年全国科技特派员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科技需求,以建立科技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选派科技人才以科技特派员身份深入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新、科技服务和创业活动,通过转化推广一批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培育一批农村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培养一批科技创业型人才、带领一方农民致富,加强科技人才、科学知识与农村经济的结合,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职责

(一)帮助驻点单位制订依靠科技发展产业的规划,培育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结对帮扶农村实用人才的成长;

(二)帮助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组织科技开发,建立科技示范基地,构建现代农业科技培训示范体系;

(三)创办和帮助发展农村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科技经济实体;

(四)开展实用农业技术培训和科普宣传,培植农业科技示范户,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素质与致富本领;

(五)搭建农村基层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渠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服务模式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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