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主营业务管理规定

2022-12-29 18:48:12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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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主营业务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内部非主营业务的管理职责、业务内容、副产品及废旧物资管理对外服务项目管理业务提成和费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要求,确保非主营业务得到有效的管理保证企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作,促进企业经济效益。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物资购销比价管理规定》 《治安管理规定》 3 管理职责

3.1 计划财务部是副产品、废旧物资的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帐簿,对有关物品进行出入库及票据管理 3.2 办公室是对外服务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服务项目的审核和安排,并负责业务提成和费用使用的审核和检查。 4 非主营业务内容

——副产品(包括皂化物、松节油、浆渣等)

——废旧物资(包括废阀门、废旧运输皮带、旧轮胎、废旧碱桶、废铁皮、铁线、废电机、废漆包

线等)

——对外服务项目(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 5 副产品及废旧物资管理

5.1 发货程序 5.1.1 副产品 5.1.1.1 皂化物(或松节油)计划财务部开具“联系单”客户凭此单到地磅过空磅,客户凭“单”到现场装车,装车过程由碱回收车间(或制浆车间)负责现场管理,过磅时由计划财务部负责现场监督。 5.1.1.2 浆渣,按承包合同执行。 5.1.2 废旧物资

5.1.2.1 经过公司确认,能够对外处理的废旧物品,由计划财务部安排客户装车。 5.1.2.2 废漆包线专项管理

5.1.2.2.1 维修厂需加强废漆包线的保管,及时把废漆包线送回计划财务部仓库,双方共同过磅,在“废漆包线回收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记录表”一式二份,维修厂、仓库各一份。 5.1.2.2.2 计划财务部在出售时需安排人员全程跟踪,防止收购商弄虚作假。

5.1.2.2.3 每年的12月中旬,由生产管理部牵头,计划财务部、保卫部、维修厂、电修车间共同对维修厂库存漆包线、废漆包线、仓库库存废漆包线进行盘点,填写“盘点表”。

5.1.2.2.4 生产管理部负责评定维修厂废漆包线的回收量、仓库的销售损耗是否合理,出俱评定说明;超出合理范围的,由有关单位作书面说明。 5.2 出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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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化物、松节油、废旧物资在销售时办理出库手续。 5.3 出门手续

按《治安管理规定》中的物资出入管理程序办理。 5.4 结算手续

5.4.1 废旧物品由计划财务部根据磅单填制“出库单”和“结算通知单”,客户将货款结清。

5.4.2 皂化物、松节油,对签有合同的客户,必须当月结清;对未签购货合同的客户必须当次结清。计划财务部填制“出库单”和“结算通知单”,客户将货款结清。 5.4.3 浆渣,按合同办理。 6 对外服务项目管理

6.1 技术服务项目

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对外技术服务,须由对方与办公室联系,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由有关部门委派。 6.2 培训(学习)项目

6.2.1 外单位来函来电申请组织团体、个人到我公司进行生产、设备工艺操作及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学习),均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接洽。

6.2.2 办公室在接到外单位申请到我公司进行业务学习的联系函(电)后,应在预定学习期前十天内填写好"业务学习审批单",提交各具体接待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转该部门安排落实。

6.2.3 办公室及接待学习部门共同做好外来学习人员的入厂安全三级教育,组织学习人员按照岗位、容安排计划进行。学习人员在学习期间如欲转换学习岗位或内容,应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换岗学习

6.3 外来学习人员应认真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签字批准,不得进入非参观区域,不得在公司生产区内摄像、拍照。

6.4 外来学习人员需借阅(复印)公司有关图纸、文件资料的,应事先向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到办公室办理借阅(复印)手续。 7 业务提成及费用管理

7.1 对外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方可提成。

7.2 所有的非主营业务的提成是否执行以及提成比例多少,均由总经理的批示为准。

7.3 总提成额不超过总收入的10%,分别由销售部门、副产品提供单位以及涉及的化验部门按不同比例分成,具体比例由办公室提出,总经理审批。

7.4 提成费用每月底结算一次,费用的提成由提成单位以报告的形式申请,经办公室核定,呈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审计部兑现。

7.5 所有提成费用不可随意使用,必须用于单位的奖励、生产加班、抢修、文体活动、学习活动,经检查发现用于少数人吃、喝、玩、乐等,按所用款的200%罚款,罚款上交计划财务部。 8 其它管理事项

8.1 负责非主营业务的单位必须有完整的往来帐目和费用支出单据、帐目记载,接受计划财务部、办公室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若有群众举报,还须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

8.2 如非主营业务的所有物资属公司购进的,按实际采购价计价,销售提成时应从销售收入中减去这部分物资价值。

8.3 当所用公司物资的价值超过5000元时,应报计划财务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所用公司物资需开具正式领料单,并注明用途。

8.4 对外服务项目一旦对本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必须立即停止。 9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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