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干货之【以案说法】非法收入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01-29 01:49:11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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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以案说法】非法收入是否缴纳个人所得

税?

非法收入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一直存在争议。 【案情回放】

四川某市一家地产公司,因资金严重不足,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采用口口相传的方式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2013年,某A区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以该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该公司已主动缴纳全部罚金。

2014年税务机关检查时,认为该公司对支付给借款人的利息,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50%的罚款。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地产公司向存款人支付利息是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的重要手段,存款人从地产公司获得的利息收入无论多少,都不具有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纳税个人所得,从立法本意理解,仅限于个人获得的合法收入,不包括个人获得的不合法收入。因此,存款人从地产公司获得的存款利息属于不合法收入,不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地产公司没有代扣代缴义务。 【案例点评】

1、从税收公平正义角度而言,非法收入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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