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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的本质是什么?如何悟道?什么是“道法自然”?|道
德经
“道”是由微粒、信息、能量以及它们的结构、关系、状态等要素组成的统一体。
“道”先于天地而出现,所以称之为“无”,“无”又生出“有”;有形有质的就是天地万物。“道”寂静、深广,独立存在而永恒不变,循环运行而永不歇殆。
世界的本体至精至微,应当用“小”来为它命名。老子不用“小”而用“道”字命名,是赋予“道”字深刻的哲理内涵。道的本意是“道路”的意思,引申为行为、规则、方法等。老子用“道”字为世界的本体命名,意在说明认识世界的本体才是人们认识世界的正确道路,而道的运动、发展、变化所体现出来规律是对立统一,这一宇宙规律就是人类必须遵循的人生法则和社会法则。想在家赚钱的人微hlj63 90 110认识的最高境界就在于:“识道”即 “见小”,“见小曰明”。“明”就是明白由道体所体现出来的对立统一规律,从而为人类的实践活动指明道路。“道”是宇宙的本原,“小”是它的本质,本质是永恒的;“大”是它的现象,现象是变幻的。小与大是相对立而转化、相统一而存在的,所以,又可以勉强用“大”来为它命名。“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说明万物由小到大、再由大到小,循
环往复、变化发展的,揭示的就是对立转化规律。
老子接下来又说:宇宙中有四大。
道大:天地万物均由道而生,尊道而行,因此道最大; 天大:天空的阳光、雨露滋养了万物,天次之;
地大:大地承载万物,形成了无数门类的物质形式,居于天之后; 人亦大:人类能认识自然规律,是其它生命形式无法企及的,因此人亦大。
人类要以大地为法则,大地上万物又要以天上的阳光雨露为法则,而天上的阳光雨露的形成又要以道为法则,道又是以自然界的基本法则为准绳。这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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