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WORD2页)

2023-01-12 15:44:13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化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WORD2页)》,欢迎阅读!
账款,应收,管理制度,化工,WORD2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和依据

为确保公司权益,加强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加快账款回笼和资金周转,加大清欠力度,减少坏账损失,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企业财务通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制度适用于云南江川天湖化工有限公司。

第三章 总则

3.1 应收款项是指公司拥有的因销售、预付、外借等原因而形成的所有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备用金、预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等账户借方反映的金额以及商品采购

等科目核算的属于债权性质的所有款项。 3.2 公司的应收账款由营销部负责催收。

第四章 应收款项管理原则

4.1 各项应收款应及时登记入账,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和增减变化情况。

4.2 按月清理应收款,及时催收应收款项,必要时应对应收款建立备查台账,保证债务人基本情况清楚。

4.3 财务部应每周将应收账款余额提供给营销部,由营销部组织催收。

4.4 公司对应收款项实行限额管理办法,每年初应测算并核定限额,年末对责任部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

考核。

4.5 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应收款项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财务等相关部门对本公司的应收款项进行日

管理

第五章 应收款项管理措施

5.1 公司财务部门指定一名财会人员,负责应收款项的对账、分析、汇报、协调、督促催收和台账检查

工作

5.2 公司营销部门采用先款后货购进货物或先货后款销售货物的方式开展业务的,必须经公司主管营销的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办理,办理时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明确付款方式和期限,公司货物发出后营销部负责人和经办人应确保按期收回货款。公司购货款项支付后,营销部负责人和经办人应对支付

的购货款的安全性负责。

5.3 每月底财务部门要会同业务部门,对本月发生业务形成的往来账目进行核对,确保应收款项清楚,

对已形成欠款的要及时通知业务部门催收货款,有风险应及时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

5.4 财务部要对公司全部应收款项逐笔建账核算,业务部门应对本部门经管的应收款项建立台账进行管

理。

5.4.1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款项”由业务部门负责台账设置和管理

5.4.2 “其他应收款项”由财务部负责台账设置和管理

5.5 各责任部门要定期对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跟踪分析,最大限度降低呆坏账;应收款项确认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两次以上,于每年年中和年末与往来单位对账确认,并取得确认依据,确保公司债权法律诉讼时

效的延续,其中,云天化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应收、应付款项应每月核对,及时结清。

第六章 应收款项的催收

6.1 公司发生欠款后,首先要本着“谁批准、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直接责任人进行催收。 6.2 对应收款项的每次催收行为,责任部门和人员应保留催收行为的书面凭据(债务人签收或盖章、签字

确认),或在台账上对口头磋商的有关情况作好记录。必要时可以请公证人员公证催收事项。 6.3 应收款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有义务、有责任确保应收款项及时足额回收,因自身原因不能完全履行职责使结算期内的应收款项转作逾期应收款的,各公司要认真核实,逐笔落实直接责任人,并与责任人签

订清欠责任书。


6.4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实行在岗、离岗或下岗清欠。对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工作岗位、退

休、内退人员,在原工作岗位形成的欠款仍负有清收责任。

6.5 欠款责任人在指定的清欠期限内,不能完成清欠任务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视损失大小和情节

轻重给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具体处罚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定。

6.6 应收款项责任人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所在单位时,应先清理自己经手的应收款项,在未清理

完毕的情况下,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6.7 应收款项直接责任人已调离,但应收款项未清理完毕,公司必须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采取有

力措施清理相关应收款项。

6.8 直接责任人不能完成清欠任务,或欠款的经办人不明确的,可由公司负责人指派非责任人进行清欠。 6.9 为加大应收款项的清收力度,调动职工积极性,公司可根据欠款时间、清回金额和时间以及欠款的

难易程度等因素给予非责任人清欠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定。

第七章 坏账准备管理

公司要严格按《公司企业会计政策》有关坏账准备规定管理坏账准备。

第八章 检查与考核

8.1 未按本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应收款项管理台账或台账记录不全的,检查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

8.2 财务部应收款项管理人员未按时提供明细清单给业务部门核对的,每次考核50元。

8.3 业务经办人员发现有风险存在未及时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导致发生坏账的,每次考核500元,

并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8.4 年末应收账款大于董事会下达的控制目标,考核业务部门200元。

8.5 对本制度未涉及到的情况,提交考核委员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9.1 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为准。

9.2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9.3 制度由财务部制订,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颁发实施。

9.4 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加说明:

1对本标准条文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1.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必须",反面词一般采用"严禁" 1.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应""不得" 1.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一般",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宜"

制度由财务部提出。 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制度起草(修订)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acf1037c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a7.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