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下断绝父子关系协议,还要赡养老人吗?

2022-03-20 15:35:50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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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下断绝父子关系协议,还要赡养老人吗?

签下断绝父子关系协议,还要赡养老人吗? 案情回忆

签订不赡养协议,母亲反悔起诉

110134月,原告徐某及其丈夫与次子余某因冲突激化,在村干部的见证下,签订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签订协议的当日,余某便整理了自己的物品,带着新婚妻子离开了父母,此后再未尽人子的义务。

2022年初,徐某丈夫身体状况出现问题,动了两次大手术,住院数次。期间,其余4个兄弟去请余某,盼望他能去探望父亲,并以此缓和父子关系。但余某均以协议为由,拒绝探望父亲。 202212月,徐某在料理完丈夫后事后,便一纸诉状将余某起诉至开化法院,要求其每年支付赡养费3000元及担当五分之一医药费。

争议焦点协议都签了,也没分得财产为什么还要赡养? 案件受理后,承方法官屡次联系余某,盼望能促成调解,缓和双方关系,但余某看法异样坚决,辩称自己已签订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约定不继承父母遗产、不负担父母在世一切费用、由其余4个兄弟照料,因此拒绝担当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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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行协议免除

某地法院审理后认为,敬重和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无劳动实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赡养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不因父母经济实力较好或子女经济困难、其他子女进展了赡养而予以免除。 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人为解除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协议有违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作为子女仍需担当赡养父母的义务,遂依法判决余某每年支付母亲赡养费3000元,并担当五分之一医药费。目前,判决已生效。 律师说法

自然血亲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解除,更不能用登报、协议等方式予以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诉讼。但养子女是被养父母抚养成人的,即使解除了收养关系,养子女仍应尽赡养义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次十六条其次款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爱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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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给、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安慰的义务,照看老年人的特别须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帮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刚好得到治疗和护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供应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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