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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犬之与骆驼
对于郁达夫先生的《故都的秋》结尾处的一组比较,历来有诸多解读,但笔者以为几种说法在论及“黄犬之与骆驼”时,都未搔到痒处,因而也就未切中问题的关键。其实,我们不妨从简单处来着眼,或许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故都的秋》有一条贯穿始终的情感线索,与“清、静、悲凉”的内核相一致,其在行文上也有一条线索。开篇作者交代自己“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并认为南国的秋叫人“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在描画了一幅幅“清、静、悲凉”的秋意“到底”之象后,作者喟叹道“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结尾再次将故都的秋与南国之秋比较,指出“比起北国的秋来”,“南国之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于此郁达夫自然引出四组比喻来加深人们对“北国的秋”的“回味”。综观这条行文线索,作者从自己的主观感受出发,前有交代,后有照应,始终扣住“秋味”二字来做文章。据此我们来观照结尾的这段文字:
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譬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前三组“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都用食物作比,分别从味觉感受上的醇厚、耐咀嚼、鲜美的程度区别,将“南国之秋”与“北国的秋”进行了比较,比较中对何为“回味”之“永”有了具体而深刻的认识。那么如果“黄犬之与骆驼”是从视觉角度描述“回味”“永”否的话,这就与前三组比喻不协调,同时也为评家向来称之的“精到细腻”找到了一处反例,何况还犯了具体与概括不映衬、材料与观点不一致的低级错误。
与许多同辈作家一样,郁达夫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不必说“槐树的落蕊” “秋蝉的残声”等意象的选取,随处可见中国古典诗词的影子,单是“悲秋”的主题,就是千百年来空谷传响的旋律。读郁达夫的文章确实需要具备一些古代文化常识。
文中的“黄犬”指的是黄犬肉,“骆驼”指的是驼峰肉,以整体之名代之,为的是句式的匀称,节奏的和谐。
黄犬肉做食物不是稀奇事,而驼峰今人则知之不多。骆驼背上的肉峰,内贮大量脂肪,营养丰富,同时列为名菜。宋代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上)·驼峰》中说:“驼峰之隽,列于八珍。”杜甫《丽人行》:“紫驼之峰出翠釜,水精之盘行素鳞。”
关于驼峰的珍美与难得,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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