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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学评价的形式与方法
音乐教学评价形式与方法因音乐学科的特点而具有多样性。不但有封闭式的、静态的笔试考试测验方法,而且有动态的、开放式的实践表演活动评价形式;不但有他人评价,更有他评、互评与自我评价相结合的形式;不但有结果评价,更有过程与方法的评价、全程性的学生成长记录袋的评价与实地考察研究的评价方式等。这些评价方式贯穿于音乐教学全过程,并形成生动活泼的良好评价气氛。
音乐教学评价的形式与方法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考试或测验
考试或测验通常采用综合测量的方式。即通过试卷考题对学生实行测试,并实行质量评定。这种方式适用于基础乐理与音乐常识的测验,听力测验与乐曲欣赏也常常采用这种形式。这种方式的评价答案标准化,易于掌握评价标准;可在同一时间内完成,操作简便;评价范围大,内容广,便于教师对学生的理解。但因为标准过于统一,无法对学生实行分层评价,尤其是后进生缺少鼓励作用,学生的主体地位得不到表达。
考试或测验应与其他评价方式相结合,音乐考试可将闭卷考试与开卷考试相结合,同时试行给学生提供多次考试的机会,统一考试也可多样化表现,给学生选择的空间。考试还可分类、分项实行,增强综合评价。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对应的考核方法,要从单纯通过书面测验考试检查学生对音乐知识、技能掌握的情况,转变为使用多种方法综合评价学生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以及创新意识与实践水平等方面的变化与进步,使考试真正有利于学生的发展。 2、音乐实践活动
音乐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所以,音乐教学评价应重视学生的音乐实践活动。对学生音乐实践活动的评价可将课堂与课外有机的结合起来,使音乐教学生活化。假如将学校音乐教育与平时的音乐休闲活动结合起来,让课余音乐生活进课堂,让学生把平时爱唱的“卡拉OK”、课余学习的乐器及其他与音乐相关节目在课堂上实行展示,并将这些作为学生评价内容之一,对提升学生音乐学习兴趣及丰富课余生活具有很大的导向作用,同时为学生终身学习音乐奠定了基础。
音乐艺术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生的音乐水平只有在音乐实践中才能呈露。在实践中考察学生一方面可信度高,可测的内容比较多,如唱歌、乐器演奏、创作等;另一方面能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使学生不感到紧张,乐于接收。实践活动的评价方式且不受时间与场合的限制。如期中与期末结合、校内交外结合、课内课外结合,也能够是音乐会、音乐小品、音乐擂台赛、艺术迷宫等形式实行,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接受考察。 3、音乐成长记录袋
音乐成长记录袋是重要的质性评价方式,它表达了课程、教学与评价的整合。音乐成长记录袋渗透在学生的日常课堂生活中,是一种用来记录学生整个音乐学习成长过程的资料夹。建立音乐成长记录夹,旨在协助学生对自己的音乐学习过程实行反思和评价。音乐成长记录袋主要是提供学生音乐学习情况的资料夹,既包括音乐学习过程中的感受与体会,也包括学生对音乐的表现与创造;既己载有学生的学习态度、音乐学习习惯、音乐学习兴趣,也有学生音乐学习过程书中的“成果”与“闪光点”;既有他人的评价,更有自我反思以及各种学习资料以及学生搜集到的音乐资料等。成长记录袋是一种学生自我收集、自我记录、自我反思和评价的方式,它通过音乐日记、随笔、反思、录音和录像等形式记录下来,它是教师与学生、家长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交流的纽带。 4、自评、互评与他评相结合
自评是评价主体根据一定教育教学活动的价值、理念、目标对自己的教育、学习工作实行评
价的一种方法。自评的最大优点是评价者能够对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噩实行反省,且评价不受时间和场合的限制,简便易行,省时、省力,花费少,可在较长时间内连续操作,机动灵活o但自评缺少外界参照系数,不易实行横向比较,主观性强。
互评是评价主体之间互相实行评价的一种活动。如学生与学生之间的评价,教师与教师之间的评价等。
他评是指评价对象以外任何评价者的评价。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下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学校管理者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教师对学生、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以及社会舆论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等,都属于他人评价。他评也包括互评。他人评价是评价者独立于评价对象之外,一般来说,他人评价要比自我评价相对客观、真实一些,容易使评价对象看到成绩和问题所在。但他人评价要求严格,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较多,因而不宜频繁实行。
音乐教学评价应采用自评、互评及他评三种评价方式相结合.为了使音乐教学评价能够更加真实,在评价对象自评的基础上还应尽量采用多元决策的评价方式,即采取同行(教师)、对象(学生)、领导、本人相结合参与决策的评价方式实行。通过各种形式的评价,我们能够从多种渠道获取改善音乐课程的信息,即时调整和改善教学,提升音乐教学质量。 5、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形成性评价是一种检验学生阶段性学习效果的评价方式,其功能是理解和检验学生一定阶段的学习效果,把握教师阶段性教学的进展情况,以利于即时调整教学计划,改进教学方法。音乐教学的实践过程是音乐教学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予以充分的注重。教学评价应该在教学过程中经常实行。对于学生音乐学习的评价,可采用观察、谈话、提问、讨论、抽唱(奏)等方式实行。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教师经常采用对学生口头表扬,学生将受到的表扬及奖励记录下来,形成阶段性评价,使每个学生体会到成功与自信。音乐教学要对学生的经常性的形成性评价加以记载,尽可能地对所有学生(至少是大量部分学生)实施日常的形成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是指对期末课程结业的检测。所检测的内容为整个学期内的全部学习内容,是在形成性检测的基础上,对学生学期和学年音乐学习所实行的终结性检测评价。每个学期学年的阶段性终结性评价,学生和家长、社会都比较注重,这对学生总结、回顾音乐学习具有重要作用,应该予以重视。
6、定性述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
定性述评与定量测评在教学评价中各显其价值和作用。定性评价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对学生的音乐学习定性评价,能够针对学生的兴趣爱好、情感反映、参与态度、交流合作、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等,用较为准确、形象的文字简要加以描绘。但定性述评的缺点是工作量大,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在学生班级人数不太多的情况下能够实行。在对音乐教师和学校音乐教学工作的评价上,则应该多采用定性述评。
定量测评具有比较准确、便于实施等优点,根据需要和可能,能够对学生的音乐水平或音乐学习水平实行定量评价,能够获得每个学生的音乐学习的等级或分值。对于音乐课堂评价,同样能够采用定量的方法,采用课堂评价方案,按照分项的权重实行分值的计算,以获得各个评价项目的数据,并评出相对应的等级或分值。但是有些因素(如情感、情绪、鉴赏力等)的影响,仅凭定量分析法很难准确地反映课堂教学质量。所以应该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起来,把评价数据与领导、同行和学生的反映评价结合起来。为了使评价的各项原则能够更好地得以实现,使评价更加科学、真实、准确,便于实际操作,必须尽可能地将这两种方法互相结合起来,使其利弊互补。
7、音乐教学评价的结论
评价结论指评价者对评价对象的教学工作所下的总结性言论,它是评价者对评价对象所要过付的一项非常艰巨的劳动,也是集中表达评价价值的劳动。评价者的评价是否能深入评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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