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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如皋段河道河长制落实情况汇报
今年来,我市切实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以依法管理为基调,以全面推进河长制为重点,以严格河道管理为抓手, “河长制”实现全市全覆盖。现将长江河道管护汇报如下: 一、河道简介
长江如皋段西起如靖界东至如通界,途经石庄镇、长江镇、九华镇三个乡镇,河道长19公里,是我市所有一二级河引水口。长江河道是我市重要河道,具有供水、排涝、航运等功能,同时是下游地区引水、渔业养殖、生产用水的重要来源。
长江如皋段河道有 个水质监测断面(省控断面 个,市控断面 个)。今年来长青沙取水口水质监测数据显示,附近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二类标准接近一类,二类标准中总氮和铁指标稍高,其余指标达一类标准。
我市长江如皋段整治工程主要是岸线治理、防汛、防坍塌,采取抛石防护形式,今年交通部门采取抛石形式对长江如皋又来沙段实施了负12.5米航道治理工程,岸线整治长度近2000米,投入2000余万元。长江如皋段沿线水域岸线吊机码头及船厂、仓储企业占用62处,21651米。在我市河道范围内经批准设立的排水口一个,年排放废污水总量520万吨,长江如皋北汊段部分小码头,堆场,小船厂未建设雨污水收集设施,处于直排状态。另外通江河道(闸、涵、泵站等)开展排水也直接进入长江水体。 二、排查情况
按照《如皋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长江如皋段河道由市委书记陈晓东担任河长,涉及三个乡镇。虽然我市长江河道总体水质较好,但还存在一些污染源,如不加控制,直接排放,会对长江水体水质产生有害影响。从源头来看有面源也有点源,面源主要是部分堤外企业未设置截污设施,材物料露天摆放,风雨冰雪天气后将污染物直接排入河道,堤内雨污染源主要是农田,镇村居民生活污水,一些小微企业废水排水河道,再通过入河道排入长江水体,点源污染主要是排水口。从污染物具体成分看,有工业企业重金属及化工污染物,也有农药化肥等农业污染物,还有生活污水,畜禽粪便污染物。另外,我市地处长江下游,既有上游来水,同时受涨潮流影响,还有下游河水逆流而上,客水加入也会造成我市长江水体水质受到影响。
三、整改方案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更好成效。具体举措是:
首先抓好堤外企业污染源控制工作。堤外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如不加控制将直接排入水体造成水体污染,水质恶化,从62家企业情况看,大部分较大企业都有截污设施,防污染设备,废水都进入污水管廊,固体污染物都送至固废处理厂或垃圾处理中心。但一些小微企业,小码头,堆场无截污设施,产生的废物废水大都直接排放,如不整治,水质难以提高,其次是管控好入江河道水质,做到达标排放,重大一二级河道都有河长负责,网络健全,一些低级别,边界河道的管护,力量不足责任不明,水质较差,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通江河道,造成入江口下游水体污染。大江大河水质治理固然重要,小河塘水质恶化问题不可小视,全面推进黑臭河治理,订立治理目标,具体到村别、河别,分年度逐河落实。
二是强力推进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结合“263”专项行动方案,强化重点断面监管,实施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一方面大力推进沿江三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维护,实施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另一方面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要将各镇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A标准,总污水处理能力达20万吨/以上。
三是加大点源整治力度。借鉴我市目前取缔禁养区畜禽养殖点的办法,加大化工和水处理企业专项整治的激励力度,促进一批污染强、规模小、分布散、税收贡献份额小的化工企业尽快实行关停并转;加大对沿江重点化工和水处理企业24小时在线监控力度,并于2017年实施到位;对涉及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要按照环保法的相关规定,用足、用好、用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黑名单、环评限批、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和刑事责任追究等法律手段;对不执行限期整改指令、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且屡教不改的,必须重拳出击,绝不姑息。 四、近期实施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深入推进“河长制”
《如皋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皋办〔2017〕53号)已经出台,长江如皋段及一、二、三级河河长都已经明确,6月底前各镇(区、街道)要建立镇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河长制工作;三、四级河道的河长要结合镇和村的岗位一次性确定,各级河长因职务调整发生变动的,接任者自动承担河长职责。建立河长制配套制度体系;8月底完成“一河一档”,10月底前完成“一河一策”。 2.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污染源头治理力度
在7月底前摸清堤外堤内各级河道和企业污染源及水域岸线占用情况,根据所查污染源特点以及存在问题,由河长牵头组织编制工作清单,制定年度任务书,提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组织实施。重点开展向通江河道直排的黑臭水体河道专项整治和堤外无截污设施企业专项整治,持续加大沿江化工和水、垃圾处理企业整治力度,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一、二河道要全面实行市场化运作、机械化保洁,三、四级河道实现管护、保洁全覆盖,严禁秸秆下河。 3.健全工作机制,严格督查考核
三镇(区)按照河长制实施意见每月上报巡查记录,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建立“河长工作联系单”,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查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具体联系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定期通报河道管理与保护工作情况,特别是环保、住建、农委、交通、城管等部门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有效整合河道管理和执法力量,共同加强河道管理与保护。
严格实行“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考核设“一票否决制”,对发生防汛排涝和涉水环保重大责任事故或黑臭水体整治等任务未完成的,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年度考核得分最后一名或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对镇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采取问责措施。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将瞄准目标不放松,对照标准促提升,着力在攻克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努力做到让母亲河长寿,让水造福百姓。 五、建议
设立长江如皋段控制断面3条,即四号港、长青沙西南角(或泓北沙港池)及如皋长江大桥,长江镇设河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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