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刘畅(徐交道罚字[2022]00830号)》,欢迎阅读!
刘畅(徐交道罚字[2022]00830号)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互联网
【发文案号】徐交道罚字[2022]00830号
【处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0000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12000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13000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34000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340110 【处罚日期】2022.06.29
【处罚机关类型】交通运输部/委/厅/局 【处罚机关】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徐州市 【处罚对象】刘畅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8.22 16:11:47 处罚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类别 1 / 2
刘畅
徐交道罚字[2022]00830号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2022-06-29
警告、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1.0
— —
—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2022年06月23日19时44分,当事人刘畅驾驶苏CD62623(绿)小型轿车使用滴滴软件接到一个从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东门到徐州东站东广场的单子,2022年06月23日20时11分在徐州高铁站东广场二楼平台,因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我执法人员查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11320300014051538Q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11320300014051538Q
处罚依据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a5fa4f67463610661ed9ad51f01dc281e43a5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