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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职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系 学生会会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会费是开展各项学生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为了更加合理化、效率化、透明化地使用学生会会费,特制定以下使用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生会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办公室作为学生会的总财务机构,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财务组分管学生会各部门财务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各部不得自行设立小金库。所有的收入支出都应该经过财务组,以便于统一
管理,核算。
第三条 财务汇总各部门报销费用,实行组长负责制。即财务组长固定负责指定部门报销费用
的登记汇总。
第四条 学生会编制预算必须坚持合理的总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
节约等原则。 第五条 学生会会费的预支和报销的相关规定:
1. 各部门日常的打印复印、购水等费用计入日常办公经费。
2. 部门购买大活动所需用品,低于两百元的,由各部先行垫付;超过两百元,可以预
支,部门负责人须到办公室领取《电子工程系学生会活动经费申请表》,详细填写并交至指导老师审核并签字,系学工办老师审批后,财务组可以预支。 3. 各部在报销时应持发票和收据,两者缺一不可,经费报销必须持正规发票,并附上
清单,且报销数额应与申请数相一致,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4. 发票后面必须又该部门负责人和经费使用者的共同签名,并用简短文字说明经费用
途。
5. 活动中若发现经费有超支可能,活动负责人在征得指导老师和学工办老师同意后,
方可申请补充经费。若预算经费有节余,则其节余部分必须全额交还至财务组,由
活动负责人写明节余原因。若情况紧急无法执行报批程序而先行垫付的,活动完成后持正规发票和紧急情况证明,由学生会主席财审定后方可报销。
6. 预提发票至多五天,逾期财务组不予报销
第六条 学生会一切活动的赞助事宜由公关部负责,原则上不支持其他部门以学生会或部门
的名义收取商家的赞助费。 第七条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生
会会费的使用需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分管财务的财务组组长必须定期制作财务清单,向学生会内外公布,以加强各方面的监督。
第八条 本制度由电子信息工程系学生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当日起施行。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未尽事宜按照上
级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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