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

2023-06-06 22:06:16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威海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欢迎阅读!
威海市,生育保险,暂行,城镇,职工






威海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威政发[1997]48 【发布部门】威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7.09.17 【实施日期】1997.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威海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

(威政发〔1997〕48号 1997年9月17日)



第一条 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享有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的生育保险费用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 》和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辖区内凡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统筹的企业及其职工按本规定实行生育保险。 1 / 2










第三条 市及各市、区(含两个开发区,下同)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a2b90e26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8b.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