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自刑文言文翻译及注释和启示

2024-03-01 16:28:13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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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离自刑文言文翻译及注释和启示



翻译

李离,是晋文公的.司法官。他误听案情而错杀了人,把自己关押起来并定了死罪。晋文公说:“官有贵贱之分,处罚有轻重之分。下级官吏有错,不是你的过错。”李离说:“我担任的官职是长官,也不让位给下级官吏;享受俸禄多,也不和下属平分利益。现在我错误地听从了下级汇报而错杀了人,却把罪附着到下级官吏身上,这是没有听说过的。他推辞而不接受命令。晋文公说:你如果自以为有罪,我也有罪吗?李离说:法官遵守法纪,错误地判刑也应判自己刑罚,错误地判人死罪就应判自己死罪。您因为我能观察到不明显的细节和判决疑难案件,所以让我当法官。现在我错误地听取下吏的汇报而错杀了人,罪责应当死。”于是他不接受命令,用剑自杀而死。 注释

①晋文公:春秋时晋国国君。 ②理:司法官。

③过听杀人:误听(案情)错杀了人,过:误。 ④当:判决。 ⑤下吏:下级官吏。

⑥居官为长:担任的官职是长官。长:长官。 ⑦傅:附加。 ⑧辞:推辞,拒绝。

⑨不受令:不接受晋文公宽恕他的命令。


⑩寡人:君主自称。

听微决疑:意为观察到不明显的细节及判决疑难案件。 遂:于是。 伏剑:用剑自刎。 启示

《李离自刑》启示我们:要勇于承担责任,要有责任感,严于责己,赏罚分明,凡事秉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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