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督在县级巡察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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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督在县级巡察工作中的作用

作者:高新民

来源:《理财·经论版》 2016年第9



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一项重要的、严肃的政工作

充分发挥巡察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聚焦中心任务,强化党内监督,正风肃纪,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持续有力的震慑作用。开展巡察工作的根本目的,就在于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发现存在问题,促进被巡察单位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高工作率。

审计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使命。审计监督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是监督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有效运行的必要措施。所以,审计监督与巡察工作有相互交叉的地方,都是国家遏制腐败的重要工具,若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必将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我个人认为审计监督在县级巡察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监督与巡察工作相结合,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巡察工作主要是了解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下沉到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较多的基层站所、各级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收集了解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由于县级巡察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业务人员少等因素,要做好巡察工作要多方面的协作。

审计监督与巡察工作有机结合,则能克服上述问题的弊端,审计人员参与巡察工作,可以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入手,利用被巡察单位的审计报告,对巡察有关的重点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拓展巡察思路,进一步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重点事项、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延伸追踪,从中找出涉及巡察范围的突出问题,进行再复核、再检查,这样容易发现问题线索,对巡察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二、审计监督与巡察工作相结合,可以突出重点,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意义重大,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通过巡察不断提高我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巡察工作的主要方法是召开座谈会与广大干部群众谈话,让审计人员参与巡察工作,可以结合巡察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反腐倡廉建设制度规定,仔细了解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根据巡察重点,在谈话时可以凭审计工作经验及专业判断能力,突出谈话重点,发现有效问题线索,给巡察工作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以达到巡察的目的。

三、审计监督与巡察工作相结合,可以抓住问题主线使巡察工作向纵深方面发展

巡察工作是强化党内监督,正风肃纪的重要手段,但是反腐工作不能仅仅依赖巡察组的监督巡察,作为审计部门,无论是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还是在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方面,或在健全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都应发挥重要作用,审计作为一种实现权力监督的机构,乃至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重要方式,也是促进我国建成现代政治文明的关键力量。如果把审计监督与巡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样也可以


成为反腐倡廉的重要抓手。 由于巡察工作面广事杂,再加上巡察人员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让审计人员参与巡察工作,充分发挥了审计特长,凭审计工作职业判断,以以往审计报告为主线,可以从被巡察单位的薄弱环节入手,迅速抓住问题主线,使巡察工作向纵深方面发展,巡察效果明显。

四、审计监督与巡察工作相结合,可以以点带面提高巡察工作效率

巡察工作是突出对两个责任、八项规定、政治纪律、选人用人等问题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权钱交易、贪污堕落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而审计监督是“国家的经济士”,能不能当好“经济卫士”,一直考验着各级审计部门。审计任务能不能做好,能不能当好国家的“经济卫士”,依然更多的是一个立场、态度与魄力的问题。审计监督与巡察工作结合,可以使审计这个“经济卫士”的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让审计人员参与巡察工作,可以从繁杂的巡察事务中发现突出问题,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巡察工作效率,两者只需勇于曝光,敢于揭短露丑,敢于行使权力,敢于硬碰硬,就会出现巡察效果明显,巡察任务突出的良好局面。

五、审计监督与巡察工作相结合,可以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建立巡察长效机制

当前,要积极构建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形成有机整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各级审计机关要主动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按照审计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公共资金的守护者”的要求,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准确性,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及时纠正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实际巡察中,对来信、来访、举报、揭发等渠道的各种问题线索,需要初步核验,做出基本判断。让审计人员参加巡察工作,可以凭审计经济鉴证职能作用,对上述问题线索做出初步客观鉴证,为对问题的进一步深入调查了解,提供了初查依据,这对提高巡察工作质量有明显作用,再者,审计计划与巡察计划相结合,把审计结果运用带到巡察工作中去,使巡察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有的放矢,形成审计巡察全覆盖,建立巡察工作长效机制。

总之,审计监督与巡察工作相结合,可以盯住主要问题,只要不改正、不完善,审计与巡察就要一直盯下去,不放松,什么时候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彻底纠正了,或者把巡察发现问题产生的制度、机制漏洞真正堵住了,巡察才算全面完成任务,否则就是半途而废。如果巡察发现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且问题重复发生,巡察工作就只做了一半。巡察工作要充分发挥审计人员优势,对巡察出的问题,要区分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为己谋私利还是为公谋发展,把监督与促进发展统一起来,既要让领导干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做到依法办事,也要让领导干部放心办事、敢于创新,充分履行职责,使巡察工作为领导干部正确履职保驾护航。把审计监督与巡察工作有机结合,可以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改进被巡察单位工作作风、加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构建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县级巡察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作者单位:洛宁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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