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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结婚签证须知
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赴德结婚随后居赴德结婚随后居住德国住德国住德国签证须知签证须知
2010年05月版
如果您打算赴德国结婚并随后在德国居住,须提交下列材料: 1.
三份认真详细填写并签名的申请表格(…Antrag auf Erteilung einer Aufenthaltserlaubnis“) 2.
四张近期的白底证件照片(请参阅证件照须知) 3.
已亲笔签名的申明,申明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属实(根据居留法第55条) 4. 亲笔签名的护照(签证到期后有效期不少于90天),自护照签发日算起,使用 超过10 年护照不能被接受。护照上必须至少尚有2 张空白页。
5.
德国户籍处开具的注册婚姻登记表 6. 在德国居住的未来配偶的护照影印件,假如对方不具有德国国籍,则还需要提 交其有效的居留许可影印件。
7. 逗留费用的来源证明
可提交根据居留法66-68条所规定的经济担保书, 由居住在德国的邀请人承担此行的全部费用。
经济担保书须经官方认证并可在总领事馆或德国的相关外国人管理机构办理。办理时,须出示担保人的近期的收入证明和护照。
8. 入境后有效期至少为90天的医疗保险证明
(德国人的家属和欧盟/欧洲经济区公民的家属无须提交 ) 。由于签证具体签发日期不能预知,
所以建议办理可变通的,按入境日起生效的医疗保险 9.
掌握基本德语知识的证明
对第9点的注解:
2007年8月28日生效的欧盟关于实施居留和难民政策法,对签发家庭团聚签证有新的规定。
根据现行法律,掌握一般性德语知识是签发签证的先决条件。入境德国后才学习和深造德语的打算是不可行的,因为法律希望在迁入之前就应具备融入德国社会的能力。原则上所有的申请者都须具备足够的德语知识.
但与可自由迁徙的欧盟公民在德国结婚的申请者和居留法30条1款第3点里提及的申请者除外(参阅“移民和难民须知“)。
掌握一般性德语知识证明有以下证书: ●歌德学院的“Start Deutsch 1“证书
● 欧洲语言学院(TELC)有限语任公司的“Start Deutsch 1“证书
● 奥地利语言证书考试中心的”Grundstufe Deutsch 1”证书 ●
德福(TestDaf)考语学院的TestDaf语语(德语水平达到B2语才能在哈根函授大学和波语语语大学语行语言考语)
如果申请人表示可不参加考试,可在面试时通过谈话证明自己已掌握所需的德语知识但不做补考.
,但不做补考.
已登记的同性生活伴侣家庭团聚申请签证:
如果你打根据同性生活伴侣法申请与你的法定同性伴侣团聚,请按上述内容提交材料。在出具材料时如遇到困难(例如由户籍处开具的婚姻登记证明),
请直接与本领事馆联系。
所有材料须提交一份原件和二份影印件并附上德文或英文译文。总领事馆保留要求提交补充材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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