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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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稳,天下安。做好“三农”工作,对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开展农业保险,可以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保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十六大以来,连续12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发展农业保险提出明确要求。2007年,中央财政开始对6省区5种主要粮棉油作物给予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自此,农业保险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本论文以吉林省为例进行论证。吉林省作为全国的农业大省,自然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繁,并且范围大,给全省的经济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在吉林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大背景下,对吉林省农业保险经营模式进行研究探索与重点农业大省相适应的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对吉林省这样一个粮食生产在全国有着重要意义的农业大省来说,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文内容共分为六个章节,首先阐述全文的理论基础部分即对农业保险的基本内容进行概述,包括国内外农业保险研究现状、我国农业保险的概念、特点、性质、功能及相关经济理论分析。第三章详细介绍吉林省经济农业生产及自然风险情况,深入分析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并详细介绍安华公司在吉林省农业保险试点中的发展情况,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吉林省农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通过主成分分析法对制约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因素进行原因分析。第五章着重介绍了国内外对农险经营模式的实践探索,从中总结归纳出对吉林省的经验借鉴。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建议吉林省农险经营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引导作用,实行经办主体准入制度,并提出相应的配套措施,促进吉林省农业保险的发展。



关键字:吉林省;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Abstract



Stable Agriculture makes the world secure. Issues concerning agriculture, countryside and farmers (Three Agricultures) are very important for the stability of the economic society development.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s a common practice to support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those countries oriented in market economy. Carrying out agricultural insurance can reduce the impact of natural disasters on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stabilize farmer’s income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economy.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measures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Three Agricultures".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and the State Council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agricultural insurance work. Document No. 1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has put forward accurate requirements in promoting agricultural insurance development for 12 consecutive years since the 16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PC. In 2007, the central government began to implement subsidy insurance policy to 5 major grain crops in 6 provinces. Agricultural insurance has speeded up since then. Jilin Province is the sample in this article. Jilin Province is a major agricultural province in China. Many kinds of natural disasters occur frequently in large range every year. These unexpected occasions brought great loss to the provincial economy. With the precondition of Jilin Province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and the reform pilots in rural financial, Jilin Province agricultural insurance operation pattern research is approaching. The study is important in exploring the suitable pattern, both in theoretical value and practical application.

The paper is divided into six chapters. First, it explains the basic theory of the thesis. It summarizes the basic contents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t includ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agricultural insurance researches, the concept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n our country, characteristics, natures, functions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relevant economic theories. Chapter three introduces economy,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natural risks of Jilin Province in detail. It analyzes the status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development in Jilin Province in-depth. It illustrates the Anhua Company in Jilin Province agricultural insurance pilot development. And then it points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The fourth chapter analyzes the main factors which restrict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n Jilin province by using the way of principal component analysis. The fifth chapter focuses on the operating exploration in domestic and foreign practices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t summarizes the experience of Jilin province. With these provided elements, it is recommended to strengthen local government's leading role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handling subject access system in Jilin province agricultural insurance business. Corresponding 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and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n Jilin province will be surely promoted.

Keywords: Jilin provinceagricultural insuranceoperation mode













1导言



1.1选题背景研究意义

农业作为第一产业,是其他产业的基础,是国家最根本的产业,只有解决好“三农”问题,国家才能安定!保证粮食生产的安全,一直以来都被党中央、国务院提到国家战略问题的高度加以关注。新时期内,农业保险作为我国农村风险保障体系和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建设新农村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保障。近期以来,“三农”工作一直是中央“1号文件”每年都加以关注的问题,这是农业、农工作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体现。从2004年到如今的十二年时间中,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业保险问题提出了非常具体的意见和要求。农业保险问题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被多次提出。可以看出,农业保险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密不可分,农业保险也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因此在目前的形势背景下,对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研究是个很有意义的课题。

现阶段我国的改革开放已取得重要成就,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也发展的越来越好,为了社会更加的和谐文明进步,让农业腾飞、让农村更加繁荣、让农民更加富裕是其中的关键。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大力发展农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作用不可忽略。在农村,发展和推广农业保险无疑对农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作用,农业保险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业灾害损失、提升了服务“三农”的水平、使农业发展的越来越快,但是农业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存在着与农业发展很不平衡的问题,在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快速变革和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许多问题尚待解决。市场组织制度规范、道德风险问题严重、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缺失等一系列问题直接导致了我国至今没有一套比较清晰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由于存在上述诸多问题,农业保险作为农业发展的保障措施,最重要的是对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发展和探究,而可持续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对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健全,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意义重大。

吉林省作为东三省之一,有着18.74万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吉林省是我国生产商品粮的重要基地之一,在我国范围内最早试点了农业保险。由于气候环境的恶化越来越严重,各种自然灾害发生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关注农业保险的农民越来越多,吉林省同其他省份比起来,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影响,春季干旱少雨,夏季炎热,由于季风的不稳定性,全省的降水在一年的各个时间段内分布的很不均匀,全省范围内农业经济的损失很大,因此农业风险管理的开展,降低农业灾害带来的损失,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在这种情况下,一套用来保持农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高效率的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是最急需的。为了使农业保险在加快吉林省农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必须加大改革力度,




鼓励创新。本文着眼于农业保险的发展在吉林省所处的真实环境,先对农业保险在国外的发展和经营模式进行研究,并与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有关情况进行比较,以政府所起的的主导作用为前提,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法,结合吉林省自身情况,探究适合吉林省省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从而对吉林省的农业经济发展带来促进作用。

1.2国内外相关农业保险综述 1.2.1国外农业保险研究现状

国外对农业保险的研究具有悠久的历史。从 20 世纪 30 年代开始,国外学者基本遵循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范式,从资源配置出发,围绕农业保险的需求、农业保险发展模式、风险管理等方面展开了大量研究目前为止,在农业保险方面,国外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体系。农业保险在国外主要模式有以下几种:一是在政府帮助下的私营保险模式,最典型的代表是美国;二是以日本为代表的相互保险模式,这种模式在政府的支持下进行;三是在澳洲和一些欧盟国家实行的公助民办模式;四是国家经营的农业保险模式,这种模式主要被一些拉丁美洲、亚洲的发展中国家采用。

国外大部分学者认为,较低的农业保险需求是农作物保险市场发展缓慢的一个原因。美国政府提供了大量的补贴,但农作物参保人数较少,农民和牧民利用诸如期货、期权市场,作物和牲畜的多样化、非农收入、价格收入支持计划、灾害援助支付等风险管理策略降低了面临的风险(Harwood,Heifner et al,1999对农业保险需求弹性进行研究的学者很多,而大部分学者持农业保险的需求弹性较小的态度,弹性系数的取值范围在 0.20.9 之间(Knight and Coble,1997;Godwin and Swith,1995。需求价格的弹性受到农业保险政策变化的影响较大,农民在购买农业保险时,不能对保险费率的变化做出较快的反应。上世纪90年代后期需求弹性的下降的背景是美国政府的大量补贴(Teresa2003生产者参加保险的原因中,风险厌恶仅是其中很小的因素,主要原因是政府补贴引起的预期收益的大小Just,Calvin and Quiggin,1999

在对农业保险模式的评价中,不少学者预言美国的农作物保险计划将成为其他国家学习的模式。一些学者认为,发达国家经营农业保险的教训和经验值得发展中国家借鉴,但是照搬发达国家昂贵的补贴方式的做法并不可取Mark,Diego2003Mark Wenner,2005)分析了秘鲁、乌拉圭和多米尼加等拉美国家农业保险的法律框架、农业风险和农业保险市场状况,认为这些国家的农业保险处于萌芽状态,保障水平较低,政府应在农业保险中起引领作用,为了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可以采取提供相关信息给保险公司、使提升各级官员和农民的知识水平、在农村推行保险试点和制定减少发生大灾风险的计划等行动,可持续的发展农业保险。Raju2008




认为印度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有待提高,政府应设计更有效率的农业保险机制和为农业保险提供金融支持。Shri2004认为由于缺乏准确的历史数据、土地非私有化、农民收入水平低和缺乏相关的专业人才、金融资源,以及缺乏专业再保险公司的再保险支持等原因,农业保险在发展中国家步履艰难。

在农业保险的风险管理方面,国外学者普遍认为通过再保险可以分散风险。保险负债虽然巨额,但相对于全球再保险市场,只是很小的一部分(Appel,Lord,and Harrington,1999由(Borch,1962)提出的再保险市场的最优风险分摊规则,解释了在条件不确定的情况下一般均衡模型用于解决再保险市场中保险人互相分摊风险问题的过程。保险赔付度量模型由(Cummins,2002)提出,该模型用来评估单个保险人和财产保险市场在遭受给定的巨灾损失时的反应效率和能力。要使巨灾赔付能力达到最大,必须使是每个保险人持有是市场保险组合的一个份额是相同的,而且所有保险持有人的保险组合与行业总损失是完全相关的。Martial 等(2006提出解决保险合同中系统风险的方法,即运用农作物产量远期合同、价格远期合同和无息债券等策略组合将系统风险转移到金融市场Turvey 等(1999)建立基本经济模型分析影响农作物保险公司风险的因素和计算再保险费。研究结果表明保险公司的风险和收益受单个投保人产量、行政费用、缓冲账户以及按农作物类型和耕种区域对投保人进行的分类等因素的影响。



1.2.2国内农业保险研究现状

我国有关农业保险的研究起步较晚。1949年以前,因为战乱,自然灾害等各种因素,我国的经济发展缓慢,保险事业的发展几乎为零。但是,对于农业保险还是进行过一些试验,随着 2004 年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和推广,农业保险成为国内相关学者研究的热点,大量学者从事农业保险相关理论和关于地区试点经验的研究,农险的运作模式、农险需求、财政补贴制度、巨灾风险分散制度、农业保险立法等问题是学者们重点探讨的内容。

庹国柱(1997)根据农业保险的基本特征,总结出以下几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类型:第一种,政府主办型,这一种模式是在借鉴美国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农险模式基础上而产生的;第二种,共济合作型,这一种模式是基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在新疆的实际经营情况,并且在对日本农业保险模式进行借鉴吸收后而提出的;分散经营性的形式主要是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和政府支持的相互制保险公司。刘京生(2000)的观点是相互制保险公司形式在目前的中国实际情况下比较适合我国是农险机构。任巧巧2002)认为发展模式的选择,对我国而言没有哪一种是最为合适的,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而选择适合自身的不同的发展模式,但这种结合本地特点的方式可能在实践中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孙秀清(2004)则认为最合理的是将商业性和政策性的农险发展模式互相结合。而庹




国柱和朱俊生(2005)的观点则表明,虽然农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一类,但不能将所有的农业险种都纳入到政策性保险的范围,那些与国计民生相关的保险,不且商业保险公司出于经济效益等原因的考量不从事的险种,我们不将其列为政策性保险经营的范围会对经济产生重要影响的,才能用政策性进行兜底。根据赵学军、吴俊丽(2004)的意见,应该成立全国性的农业再保险公司和成立中国农业保险公司和。农险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在政府的组织下从事专业化的经营,它隶属于国资委或国务院其他下属企业,在全国各地区逐渐建立分支机构,由政府组织,相对独立的从事保险业务,包括政策性和商业性的。农业再保险业务作为其中一项业务,可由中国再保险公司兼营。

冯文丽、林宝清(2003)的研究涵盖了保险公司对农险的供给和农民对农险需求这两个方面,更深入的对农险的正外部性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农业保险能使农业生产的开展得到保证的结论,使稳定的农业生产、低廉的农产品价格惠及全社会张跃华(2005)等在效用的层面上进行研究,认为保险有效需要不足,低收入的中国农民一般会倾向于风险中性,在补贴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农民使用农业保险分散风险的积极性不强。

在财政补贴方面,不少学者都对关于“补多少”“如何补”“补给谁”、直接补还是间接补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杨新华(2009)通过分析财政激励机理,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关于保险公司和农业的激励做出了评价。于洋等(2009)通过测算得出结论:政府政策性的补贴对农业保险市场的均衡具有促进作用且短期内的调整幅度为82.13%在农业保险试点阶段,政府政策性补贴对农业保险市场供求的均衡具有非常巨大的作用。

关于对农业巨灾风险的管理,邓国取(2007)对国外农业巨灾保险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研究,并对农业巨灾保险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并对发生农业巨灾时,我国农业保险的管理体系和制度模式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探讨,并研究了农业巨灾保险产品如何定价以及如何分散风险等管理技术方面的问题。一些研究者认为政府应通过初始资本和巨灾风险准备金的建立,采取再保险和巨灾风险证券化等方式将巨灾风险分散。赵山(2007)认为通过多层次风险转移分担机制的建立,进而使再保险为核心的巨灾和农业保险体系得以完善是解决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可保性的重要基础。庹国柱(2010)根据一系列假设,通过对对北京市种植业的巨灾赔付额进行初步估算,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风险管理方面做了系统性的研究

通过对农业保险立法情况的研究,温铁军教授认为,目标和性质是农业保险立法首先要明确的;其次就是对包含范围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孙蓉认为,目前,农业保险的监管依然在依循和“借用”《农业法》《保险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而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政策性、福利性等属性和特征是造成农业保险很难适用《保险法》《农业法》的法律规定的主要原因,再者急需完善的是农业保险的有关税收政策。庹国柱认为,农业保险的推广与政府部门尤其是县、乡政府和村委会的协助密不可分,但是在农业保险中,各级政府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起什么作用,




多大作用,从而怎样得到正当的利益分配,得到多少利益分配并不清楚,其后果就是直接影响了某些地区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农业保险最需要的是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

马晓民、兰亚东实地调研了安华农业保险公司德惠支公司,发现了农业保险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给出建议:农业保险法的出台应尽早,使农业保险公司的行为得以规范;加大对农业保险的宣传,使农民的相关认识得以提高;建立机制保障巨灾风险;将赔付的金额提高,增加农民参加农保的医院;财政补贴的力度要增大,帮助农业保险公司发展;建立独立的查勘定损机构的建议。徐良华、张丽杰以吉林省柳河县保险市场现状为例,分析了县域农业保险市场发展中:机构准入缺乏整体规划,不能使保险市场健康的发展;保险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因为人员素质不够遭受阻碍;采取的用人体制太过简单,营销模式太过落后;不能对产品进行深入开发,目标不够明确等方面的问题。胡文田以吉林省榆树市为例,通过走访政府部门、保险公司、农户的方式,对榆树市近五年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情况,农业保险投保、理赔情况做了一次专项调查,分析了农业灾害情况及对粮食产量、农民收入的影响。上述研究者在对吉林省县域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的研究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一些存在的问题被发现,相对应的对策被提出。

吉林省农业保险实施现状方面。王珊珊通过对吉林省农业保险实施效果、实施经验的分析,总结出吉林农业保险在农业保障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

关于吉林省依托农经管理部门开展农业保险的实践与探索方面。龙文军、陈晨围绕农经部门拓展农业保险职能问题,分赴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东丰县、蛟河市等地进行专题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对吉林省近几年开展农业保险的基本情况的总结,借鉴农经部门开展农业保险的具体做法和优势,对吉林省依托农经部门开展农业保险的主要障碍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了加快农业保险立法,健全法制度;促进银保联动,简化投保和理赔等手续;引导基层组织创新,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等相关建议。

1.3研究内容与方法 1.3.1研究内容

第一章导言通过对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以及国内外对农业保险的研究,细致的说明了本文的研究内容、方法。

第二章深入讨论了农业保险概念以及一些相关的经济理论这些相关理论包括农业保险的概念、特点、性质和功能以及新制度经济理论和福利经济理论

第三章对吉林省的经济、农业生产及自然风险情况做了相关介绍,对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做了深入的分析,并以安华公司在吉林省农业保险试点中的发展情况为例做了农业保险的相关介绍,通过对现状进行分析,发现农险在吉林省发展




中存在哪些问题。

第四章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分析了制约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原因。 第五章分别比较了农业保险在国内和国外的发展模式并进行分析,大量借鉴国内外发展经验,对吉林省各方面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论证了可供其选择的几种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可行性。

第六章就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发展模式得以完善的政策建议。



1.3.2研究方法

本文基于经济学和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通过分析吉林省农业保险的实际发展情况,借鉴国外在这方面的先进经验,采用了将规范分析法与实证分析法相结合、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第一,运用文献综合分析法,查阅文献,了解掌握国内外关于农业保险发展历程、制度演进、经营模式以及操作范式,得到大量有关研究对象的参考和对比信息,纳整理了与现有农业保险以及它的经营模式有关的理论

第二,根据吉林省的实际情况,结合使用静态分析、动态分析两种方法,对农业保险在吉林省的发展情况和试点的现状进行分析,发现了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许多问题,进而详细分析了制约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的的因素。

第三,使用了比较分析法,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对外参照国际和我国农业保险试点的经验,对内通过对除吉林以外的黑龙江、浙江、江苏、上海等省市农业保险的运作方式、经营主体和政府承担的责任、保费补贴、风险分散机制等方面进行比较,吸收借鉴国外美、日等发达国家农业保险的主要经验,得出有益于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启示。

第四,通过规范分析的方法,从对基本问题的阐述和分析中,建立科学假设,尝试分析构建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模式体系。






背景意义

文献综述

数据收集

国内外农业保险研究现状

吉林省农业保险经营分析

影响农业保险发展 理论分析 影响农业保险发展 的实证分析

国内外农业保险试点模式的比较研究

国内试点模式比较: 安信模式 相互制模式 安华模式 共保体模式

国外经营模式比较: 加拿大模式 美国模式 法国模式 日本模式

国内外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启示借鉴

完善吉林省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对策建议



1:技术线路图






2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2.1农业保险的基本内涵 2.1.1农业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1.农业保险的概念(农业保险1533

最近几年来,随着农业保险业务在我国开展的越来越深入,无论对于研究论还是实务的学者,农业保险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其热度都在逐年升高,从而产生了解释农业保险的多种理论总结起来,不外乎两种不同的解释,即广义的农业保险和狭义的农业保险。我们称农民通过支付小额的保险费,将农业生产过程中因为灾害事故造成的农业财产损失转嫁给保险人的一种制度安排称为狭义农业保险,这类保险仅包括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这两种保险。而广义农业保险的业务对象不仅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还将农民及其家属人身保险以及农户的其他物质财产保险囊括进来

保监会于2007年颁布的《农业保险统计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农业保险的概念,制度中我们可以看出,保监会采用的是狭义农业保险概念,本文主要研究狭义概念上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农业保险17-18

2.农业保险的特点

作为保险的一种,农业保险具有经济性、法律性、互助性和科学性这些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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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都具有的特点,。但是,农业保险有着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标的物,相对于

其他类型的商业保险,农业保险具有十分明显的特殊性。

1)农业保险作为保险的一种有保险的普遍属性

首先,农业保险具有互助性。以保费(也可能有部分财政补贴)形成的保险基金,将个体农户都遭受的灾害损失予以分担,这与“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保险互助基本准则相符合;其次,经济性是农业保险所具有的基本属性农业生产是国民经济汇总重要的组成部分,保障农业财产的安全同样属于社会生产资料保障的最终结果也是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第三,就法律层面而言,农业保险合同行为,保险合同是其表现形式,保险双方即合同双方当事人需按合同规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2)农业保险不同于一般财产保险的特点




地域性。农业生产活动受影响的因素较多,各地区的气候环境、土壤条件,自然灾害等条件都可对其造成影响,社会生产技术以及经济条件的不同也是其中很重要的影响因素,这就造成农业保险的地域性差别很大,也就是说某一区域内,农业保险在险种类别、标的种类、灾害种类及频率和强度、保险期限、保险责任、保险费率等方面具有相似性,而这一区域外的农业保险则不具有这种相似性。因此农业保险必须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的不同,选择合适的承保条件和方式。

连续性。不同于其他保险,农业生产的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所以作为农业保险的标的活的生物,生物学特性的影响制约很大,因此农业保险在标的价值的最终确定性、标的的生命周期性、标的的鲜活性、标的受损后自我恢复性、标的繁杂多样性、标的市场价格的波动性等方面的特点与其他财产保险显著不同。因此树立长期的、动态的观点,加强风险的防范控制对农业保险而言格外重要,从而使保险业务的稳定顺利的发展。

政策性。为使农业与其他产业的发展相互协调并促进农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在许多国家建立起来,农业保险成为一种法律规定的政策保险业务,或者建立专门的保险公司,或者给予农业一定的保险补贴14。国家为了支农惠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而农业保险就是其中之一,参加农保的农民由国家提供保费补贴,而经营农业保险的机构如农保公司也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这是农业保险的政策性一方面体现。另一方面体现在农业保险的实施必须依靠政府及有关部门强有力的推动和相互配合。

季节性。因为农业产业受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且农业生产和自然灾害本身也具有强烈的规律性和季节性,因此农业保险在展业、承保、理赔、防灾防损等方面表现出的季节性较为明显。故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时效性是农业保险必须考虑的问题,各保险标的的详细情况需要实时掌握,这样才可以在处理业务的过程中能够及时准确的处理有关问题。

专业技术性。农业保险涉及面较广,需要植物学、畜牧学、气象学、经济等多学科的知识,需要较强的经营能力以及专业技术,表明人才队伍的建设对农业保险发展格外重要。

高风险和高成本性。农业风险具有明显的巨灾特性,受全球变暖等因素影响,极端天气和气候灾害发生的频度和强度呈现出不断加大的趋势,农业灾害损失不断加剧,与普通财产险相比农险在赔付比率上要相对较高,导致了经营农业保险的收益明显低于其他财产保险。最为理性的市场选择,商业保险公司不可能对农业保险有很大的热情,同样正因如此,农险作为维护农业生产稳定必不可少的保障就需要政府的财政支持。






2.1.2政策性质

(农业保险40-41农业经济自古以来都有靠天吃饭一说,这种极其不确定性

的特点与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的性质是不相符的,而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降低风险的形式,一直是政府探求分散农业风险的可行性办法之一,政府参与农业保险之中,农业保险便具有了一定的政策性色彩。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名义上是一商业保险,实际却是政府施行支农目的的有用工具之一。由于政府开展的农业保险是政策性的,所以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是一种净投入。越发达的农业保险也就意味着政府对农业的投入越大,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被分散的越严重,在遭遇灾害时,农民得到补偿的能力就越强,农业和农村经济情况就越稳定。

农业保险的政策属性是由于成本过高收益过低甚至是亏损导致的供给不足。私人保险公司之所以无法经营农业保险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保险人在面对高风险导致的高成本的情况下很有可能没有办法盈利。针对这一原因美国、日本等国起初对农业保险提供支持时通常采用的是以下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减少支持的农作物或牲畜的保险范围来减低成本,仅对重要的农产品(或牲畜)进行保障;二是通过补贴的方式降低保险人和投保农民的保险成本,直接补贴农民一部分保费,提出政策给保险人在财税上提供一定补助继而演变到再保险的保障支持。其次,由于农业保险存在着风险较大,成本偏高,价格昂贵的现象导致了有效需求较为疲软。总而言之,农业生产者在自身收益低,而且面临生产收入不稳定以及收益期望值偏低的情况下,无法产生足够的需求来购买高额的保费。

2.2农业保险的功能

农业保险是分散农业风险、降低损失的管理方法和制度设计含有多重功能(我

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可持续发展研究_梁栋)

2.2.1转移分散农业风险

对于农业生产的风险而言,在一个较为广泛的区域中具有一致性的可能,存在着极大的相关性风险,在相同地区里,由于自然灾害等气候条件变化而很有可能导致农业生产者面临损失。分散和转移农业生产的风险是农业保险的意义所在,使得被保险人面对农业风险损害的风险时,可以将其分散到不同农户,不同保险年份,进而减小甚至是避免自身风险损失带来的不确定性,令农业生产经营的稳定与农民生活安定得到保障。一方面,不论农民理解不理解参加保险作为风管理的道理。,但只要订立了农业保险合同,缴纳了相应的保险费农民进而分散农业生产可能面对的损失;另一方面,将保费的支出视为生产成本,计入农生产经营成本的一部分,转嫁给整个社会一起承担,形成了利用整个社会的资




源分散生产风险和农业灾害补偿的经济制度尤其是有政府补贴的农业保险,增强了农业保险公司的产品供给能力,又刺激了农业保险产品的需求,还间接地提高了财政救灾资金的效率。从而稳定了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生产和生活,有利于减轻农业风险对农业的威胁,提高农业经济的稳定性,进而保证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2.2.2保障农民收入稳定

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农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然要受到各种自然因素和非自然因素的制约。我国的农业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在自然灾害来临时显得格外脆弱,加上具有自然环境、经济环境、气候特征的差异性和平衡性等各方面的影响因素,又因为农业生产具有不稳定性以及不确定的农业风险,故农民在参加农生产经营时有转嫁风险,稳定生产经营方式的需求。农业保险作为一种经济障手段,为农民参与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遭受意外损失时提供经济补偿是其基本职能,它通过保险这种形式,把农民手中分散的抗灾资金集中起来,互相帮助,根据所受到的损失程度大小,将保险基金进行再分配,使农民及时得到补偿,生产的发展能够可持续。(张友详,27减少了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对未来不确定生活的担心,农业保险的补偿功能使得农民生活来源得以稳定,对未来的担忧得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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