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法名词解释 简答

2022-03-24 23:16:17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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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法,名词解释,简答
农业法复习要点汇编 一、名词解释

1、农业法律关系:在参加国家宏观调控农业及农村的活动、农业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农业经济职权和农业经济职责关系,以及在参加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中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村民自治:指农村村民以村为自治单位,对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自我管理和自主决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均不得干涉的制度它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四个民主是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

3、农村社区:具有共同价值取向、情感纽带和利益基础的时空载体,可以界定为一定农村地域范围内的人们基于共同利益和需求,通过交往而形成的具有较强认同感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4、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是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指以耕作、养殖或畜牧等农业目的,对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国家所有的农业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6、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指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资助、政府补贴相结合以及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多投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以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8、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是一项专项救助制度,指针对农村当中缺乏或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老、弱、孤、寡、残人员,由乡和村这两级组织负责向他们提供吃、穿、住、医、葬(教)这五方面的援助的社会救助制度

9、无公害农产品:指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的生态环境质量,生产过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规范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安全质量允许范围内,安全质量指标符合《无公害农产品(食品)标准》的农、牧、渔产品(食用类,不包括深加工的食品)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产品。 10、农产品地理标志: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11、品种权:意即新品种的保护,同专利、商标、著作权一样,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12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区域,所具有的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13、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依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


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二、问答题

(一)什么是农业法律关系?农业法律关系由哪些要素构成?

农业法律关系是根据《农业法》的规定,在参加国家宏观调控农业及农村活动、农业行政理活动中所形成的农业经济职权和农业经济职责关系,以及在参加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中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构成要素:农村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农业及农村决策与行政主体、农业及农村生产经营活动主体;农村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农业职权和农业权利,农业职责和农业义务;农村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和行为。

(二)我国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应如何完善? 主要内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完善村民自治的建议与对策:

1)建立和完善有关村民自治的配套法律制度 2)理顺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党支部三者的关系。 3)提高村民民主法制意识。 4)加强内外部的监督力量。 5)完善村民自治权利救济机制。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征有哪些?

1、自愿联合性 2、民主管理 3、互助性经济组织 4、以其成员为服务对象 5、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6、专业性 (四)简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共有五大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章程 3、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五)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有哪些方面构成?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入股 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 6、土地代耕 7、信托 8、托管 9、出让

10、反租倒包

(七)简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1、申请。我国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通过买卖、继承、赠与和承租等继受方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只能通过集体成员资格申请无偿取得。

2、审批。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


村内空闲地。

3、确权。按照《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通过登记进行确权,宅基地使用权人要取得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宅基地使用权就必须依法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否则只有使用的权利,在受到侵害时不受法律保护。 (八)简述农业专利可专利性的实质性条件? 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参照课本加以解释) (九)植物新品种的授权条件有哪些?

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 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的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 3、应当具备新颖性 4、应当具备一致性 5、应当具备稳定性

(十)我国对耕地保护的主要制度有哪些? 1、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 2、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3、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4、节约使用土地

5、鼓励开发未利用的土地 6、土地整理补充耕地 7、防止土地荒漠化和污染

(十一)信访制度解决农村纠纷的作用和限度。

信访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作用:信访既是行政机关的监督制度又是一种行政救济手段,更主要的功能是成为一项解行政纠纷的制度

限度和不足:1、非规范2、非程序性3、非专业性4、结果的不确定性5、成本高昂性 三、论述

简述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完善措施 为什么要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简述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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