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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费孝通先生是中国社会学的开山鼻祖,其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出版的著作 《乡土中国》更是了解我国乡村社会文化、分析我国乡村社会结构的必读之书。 本书篇幅不长,由十四篇论文组成,是费孝通先生所讲“乡村社会学”这门课的 一部分。《乡土中国》语言平实质朴,通俗易懂,但字里行间包含着作者对中国 乡土社会的深刻洞悉,将乡土社会中的种种现象用学术的语言解析出来, “原来是这么回事”之感。
让人有
乡土性是本书讨论的第一个问题。费孝通先生抛却常人所有的主观的偏见, 对中国社会的乡土气息进行了客观的分析。文中指出,乡下的人都靠种地谋生, 土地是他们的命根子,而土地是不会动的,所以乡下人世代定居在一片土地上。 这也是农耕文明的特点,基本上不会迁徙,由于世代的生活一样,所以农业社会 的结构异常稳定。从土里长出来的历史,自然要受到土的束缚。当一块土地所养 育的人口超过了它的承受能力时, 人口自然要分流。人们会迁移到别处去开垦土 地,重复着先辈的生活,这是中国社会乡土性自然上的含义。在社会关系意义上, 乡土性代表着熟悉。在乡土社会中,由于土地的关系,人们的流动性基本没有, 每个人都是熟人。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人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
“大家都是熟人,如果这样不就见外了吗?”在都市社会里正常的行为,在乡土 社会里就是“见外”。乡土社会里彼此的信任不是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上,而建立 在彼此熟悉的基础上。大家的土地、家庭都在这儿, 庙”。
这种信任在城市里很难建立,因为城市的环境更复杂,人员流动更频繁。很难说 这两种信任秩序谁更优越。在城市人眼里,基于这种信任的种种行为,或许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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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得了和尚,跑不了
乡土社会中需要文字吗?书中的答案是不需要。 当乡土社会需要文字时,社 会的基层性质必已然发生了变化,此时文字才需要下乡。文字是人类文明的结晶, 文盲率更是判断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指标, 那为什么说乡土社会不需要文字呢? 费孝通先生是这样解释的,文字是一种传情达意的工具,发生之初是“结绳记事”, 结绳是为了破除人和人在空间和时间上接触的障碍。然而在乡土社会中,空间和 时间的障碍几乎是不存在的。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 不必求助于文字;乡土社会中遇到的问题,都可以从年长的人那里问到解决问题 的办法,因为你走过的路他也走过,经验是相通的,口口相传,不会有遗漏。如 此看来,乡土社会,哪里用得着文字?但是,当今社会在不断变化,只有变化之 后,文字才能下乡。
随后几篇着重分析了乡土社会的结构, 及其与西方社会结构的差异。简单来 说,中国的社会结构是一种“差序格局”,将好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 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一个波纹的中心,同时也受其他波纹的影 响。从己到家,有家到国,由国到天下,在这种社会结构里,从己到天下是一圈 圈推出去的,每个人所涉及到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
在西
方,社会结构是一种“团体格局”,他们常常由若干人组成一个团体,谁是团体 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界限清晰。他们讲究权利和义务,什么该做,什么不 该做,都分的清清楚楚。
对于家的概念,我认为费孝通先生分析的很精彩,在和现代社会和西方社会 的对比分析中,清楚地阐释了“家”在传统社会到底具有怎样的意义。在书中, 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传统的“家庭”和西方的“家庭”最大的不同在家庭的功 能。西方的家庭的功能更为原始,一般只有生育功能,家庭也只有亲子结构。而 中国家庭的功能更为复杂,包括生育、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为了经营 这许多事业,家庭必须扩大,这样的家庭或许称为家族更为合适。在家族结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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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以死,但结构不能变,结构中的每一环节都会有家族成员前来填充, 家族是
连续性的。乡土社会也是这般,在环境不变的情况下,社会的结构非常稳定,变 的只是结构上的人,而不是结构本身。这样导致的结果是什么呢?我想就是家庭 感情的淡薄。夫妻之间的结合不是因为爱情,而是门当户对;维系亲子关系的不 是感情,而是伦理纲常。或许历史上有许多歌颂爱情、亲情的故事,但这不是常 态。我们为什么那么重视孝道,就是因为它难得。男女有别、父子有别,这些传 统的礼教也阻止我们发展正常的感情。在家族里是这样,那么整个社会的情形又 是怎样的呢?
人们常常讨论一个社会应该是法治社会还是人治社会, 本书中也讨论了这个 问题。传统的看法认为我国是人治社会, 西方国家是法治社会。这种看法其实是 有失偏颇的,我认为人治和法治之别在于社会的最高权力是人还是法。 法治的意 思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法律也需要人的执行才能规范社会秩序; 人治也不是 说社会就没有法律了,人也要有行事准则。法律说简单点就是规范,任何社会不 可能没有规范,法律则是公开的、普遍的规范。法治社会中有人因素,人治社会 中也有法的存在。那么乡土社会是个什么性质的社会呢?费孝通先生的答案是礼 治的社会。乍一听似乎偏离了轨道,但细细思考之后发现,礼治社会才是最符合 中国乡土社会实际的。那么什么是礼呢?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 与法律 不同的是,维持这种规范的不是国家的政权,而是传统。在人们常规的印象中, 乡土社会绝对是一个人治社会,这儿根本就没有法律的概念,同样也谈不上法治 了。建国之前我国的传统是政权不下乡,某种意义上,乡村是政权的空白地带, 当然不会有法律的存在,其秩序是由乡绅、宗族维持的。这种秩序是宗族长老们 根据传统来维持的,不是随人的主观意愿而改变的,宗族长老们也不行。传统是 社会所积累的经验,是先人们在一次次实践和失败中积累出来的, 后人只需学习。 这种经验的力量十分的强大,想要突破这种经验,就必须就必须让大部分信奉这 种的经验的人认同新的经验,这几乎是很难办到的,除非是革命,所以说礼治社 会很难自己发生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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