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2023-01-25 15:47:14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南京审计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学科建设,南京,审计,管理办法,大学
南京审计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南京审计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南审研发〔2018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科建设和管理,确保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完成学科建设任务和目标,促进学科可持续发展,根据学校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分为两大类:第一类,省级优势(重点)学科,包含省级优势学科、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培育学科、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第二类,校级重点学科,包含校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建设学科、新建交叉学科等。

第三条学校学科建设的总体原则是:健全重点学科建设体系,发挥重点学科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高学科的学术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以及公共服务体系的实力,不断提升学科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学科建设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学校学科建设管理体制实行学校、学院和学科点三级管理 第五条学校设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其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学科建设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学校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学科建设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等;学校学科建设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学科建设中的关键问题。

第六条学院成立学科建设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和教授代表担任。学院学科建设工作小组负责依据学校学科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学院的学科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学院重学科申报、学科建设任务的制订和分解;审查和批准学院学科建设预算;对学院学科建设成效进行绩效评估。

第七条学校学科建设实行以一级学科为基础的建设体制。一级学科涉及多个学院的,应落实牵头学院和参建学院。其中,牵头学院负


责组建跨学院学科建设工作小组并担任组长单位,小组成员由相关学院的党政负责人和教授代表担任。

第八条学科点在学科带头人的带领下,负责按照校院两级学科设的相关规定和学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学科建设。

第三章学科带头人

第九条学科带头人在学院(或跨学院)学科建设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学科的建设工作。对本学科学科方向、建设重点、建设任务、经费使用、绩效和验收等进行具体实施。

第十条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创新的学术思想,有大局观念和奉献精神,办事公平公正,有丰富的学科建设管理经验、组织协调能力。

2.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本学科教授职称、博士学位,距退休年龄不少于3年。

3.科研能力强,成果丰硕,对本学科作出重大贡献,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962cd52815fc700abb68a98271fe910ef12dae10.html

相关推荐